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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协商就被调往外地 员工不同意被青岛瑞城国际贸易开除

2019-11-23 08:32:00
来源:信网
作者:杜杲燃
责任编辑:古德

信网11月22日讯 周先生就职于青岛瑞城国际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该公司负责西安及周边业务。2019年,公司未与其商议就要他到宝鸡工作,而周先生表示,自己签订的合同上明确约定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公司才能将其调往外地。在此情况下,周先生拒绝前往。但从10月8日开始,公司便给他记了旷工,到10月23日,公司便通知他离职,并将他清出公司的工作群,他10月份的工资也未发放。周先生认为青岛瑞城国际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20000元。对于此事,信网(0532-80889431)联系到青岛瑞城国际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让人事部门回应之后,信网并未收到该公司对此事的回应。

员工突然被要求去外地工作

2018年3月份,周先生进入青岛瑞城国际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当初入职是因为该公司在西安有业务,而周先生又是西安本地人,因此周先生选择留在西安工作,签合同时,约定的上班地点在西安,负责西安及周边区域的业务。

2019年9月底,周先生突然接到公司的调岗通知书,要将他调往宝鸡工作,并要求从10月8日起在宝鸡考勤。周先生告诉信网,签劳动合同时,曾约定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将他调往外地,但此次调岗公司并未与他提前沟通。“提前没告诉过我要将我调走,也没有协商一致。”因为家在西安,周先生不愿意前往宝鸡工作,于是他向上级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一直没给我回复。”

从10月8日开始,周先生仍然在西安考勤,一直到23日,青岛瑞城国际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他发出通知,告知他10月8日至23日这段时间内被记旷工,违反公司纪律,让他离职。“我们用钉钉进行考勤,这段时间我一直都有在西安的考勤记录,但是公司并不理会这些。”

此外,周先生说,11月15日原本应该发放10月份工资,但他的公司却没发,“我找公司人事问,一开始没人理我,后来告诉我除了旷工,剩下的工资抵了社保。”对于青岛瑞城国际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处理方式,周先生认为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他要求补发并赔偿他20000元。

青岛瑞城国际贸易未作回应

根据周先生提供的劳动合同,信网看到,在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中,双方约定周先生的工作地点在西安,公司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安排其不定期出差,合同中还提到,随着公司经营范围的扩大,公司可以委派周先生到其他城市工作,但前提是双方必须协商一致。

信网根据周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青岛瑞城国际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工作人员表示“人事部门的人都外出办业务去了”,留下信网的联系方式后,该工作人员表示会让人事部门的同事进行回复。截止到发稿,信网并未收到青岛瑞城国际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此事的回应。

律师:公司应遵守劳动合同

对于此事,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隋鹏飞律师表示,既然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前提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将周先生调往外地工作,青岛瑞城国际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应该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要征得员工同意之后才能调岗。”

而给周先生记旷工并让其离职一事,隋律师表示这种做法欠妥,“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此事,按照劳动法规定,索要工资及赔偿。”

信网记者 杜杲燃

[来源:信网 编辑: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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