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19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盛湖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电梯未经检验投入使用,被李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2019年8月15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对该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酒店大厅的电梯自使用以来未进行检验,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酒店于2012年5月10日与韦伯电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签订了《韦伯电梯设备定作安装合同》,同年6月完成上述电梯安装,电梯自安装后,从未对电梯进行过检验,且该酒店提供不出正在使用的上述电梯的有效检验报告。
从检查结果看出,青岛盛湖商务酒店存在电梯未经检验便进行使用的行为。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有关部门应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该酒店的有关行为,李沧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并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为进一步核实此事,信网多次联系到酒店座机及法人电话,均未有人接通,无法核实。
信网记者 丛黎
[来源:信网 编辑:古德]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