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21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由于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越建筑工程”)未经审批夜间施工,违反了《山东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市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了罚款处罚。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4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设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
据了解,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经审批夜间施工,违反了《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2019年10月23日,市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针对其违法事实作出“轻微”行政处罚。
信网了解到,《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作业时限或者停工治理决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信网记者 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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