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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化肥 莱西可恩农资被处罚

2020-05-28 16:44:21
来源:信网
作者:王田
责任编辑:古德

信网5月28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由于莱西市可恩农资经营部销售的化肥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

2019年11月5日,经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检验,莱西市可恩农资经营部经销的“宜欣丰农”牌复合肥料以及“晶润”牌纯硫基复合肥为不合格肥料。5月21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其违法事实作出处罚,罚款人民币1120元以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元。

信网了解到,宜欣丰农牌复合肥料由潍坊宜欣肥业有限公司生产,晶润牌纯硫基复合肥由湖北永惠三农化肥有限公司生产。

信网致电潍坊宜欣肥业有限公司了解该事件,工作人员称并不了解其公司与莱西市可恩农资经营部经销商合作的相关事宜,而湖北永惠三农化肥有限公司并未作正面回复。信网获悉,2018年11月26日,山东省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度流通领域农资质量抽检结果的通报,湖北永惠三农化肥有限公司被指出复合肥料中的钾、总养分以及氯离子均不合格,而潍坊宜欣肥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10日,广东省工商局发布的《2017年广东省流通领域肥料商品质量持续稳定》消息中指出,潍坊宜欣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其中总养分、氯化钾质量分数不合格。

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莱西市可恩农资经营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莱西市可恩农资经营部并未作出回复。信网记者 王田

[来源:信网 编辑: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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