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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2/26 09:03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杨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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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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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住宅要先注册公司 国际海洋创新工坊是科研用地

信网2月26日讯 市民王女士2019年在即墨蓝谷新区的OceanWe国际海洋创新工坊(以下简称“海洋创新工坊”)购买了一处房屋,共花费150多万元。购买的时候王女士注意到,与普通买房不同,开发商青岛天博数字科技置业有限公司要求王女士先注册一家公司,再以公司的名义买房。王女士虽然感到奇怪,但因为缺乏经验,便听从对方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直到后来我才发现,其实他们项目的土地性质根本不是住宅用地,而是科研办公用地,而且未来在水电方面也都是商水商电。”了解到这些后王女士向对方提出退款,但遭到拒绝。信网联系到开发商青岛天博数字科技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房子的性质在合同中写的非常清楚,建议王女士走诉讼途径解决。

王女士告诉信网(0532-80889431),买房时置业顾问曾说过,土地的性质为科教用地,买的话需要先注册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去购买,卖的话同样也是以公司的名义卖。但这是由于自己买的第一套房子,之前没有什么经验,所以这番话并未引起王女士的警觉。“置业顾问给了我一份户型图,上面画的与普通楼盘的户型图基本一样,看不出区别,而且下面还写着OceanWe家空间几个字,还带我们参观了样板间,普通人根本想不到他们卖的不是住宅。”王女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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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受访者

在置业顾问的热情讲解下,王女士当场交了10万元定金。2019年7月份,按照双方约定,王女士来到售楼处办理剩下的手续。此时,王女士已经意识到,自己买的房子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住宅,但由于定金已交,为防止定金打水漂,王女士只得支付了剩余的房款1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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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受访者

开发商与王女士签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信网看到,合同中第一条第一款中明确写明: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科教”;第三条第一款中也写明: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科研办公”。

“既然是科教用地,为何开发商却打得是住宅的噱头?”王女士认为,开发商无论在讲解还是宣传方面,都在诱导自己将科教用地作为住宅使用,有意的隐瞒了这一问题,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所以王女士提出,要求对方无条件退房,但遭到了拒绝,双方多次沟通无果,最终开发商提出,要求王女士走诉讼程序。

信网了解到,科研用地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格比较低,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购买科研用地办公产品只能是企业或者是独立法人,个人是不能购买的。但在国内其他城市,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在低价买来的科研用地建设高价商品房的情况也多次出现,最终纠纷麻烦不断。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信网随后联系了开发商青岛天博数字科技置业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王女士在买房前,置业顾问已经充分告知了土地性质,并且在合同中也很清楚的写明了土地用途,王女士在知情及自愿的情况下签了合同,理应承担相应责任。“项目的审批及手续都没问题,并且我们也取得了预售许可,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建议王女士直接走法律程序。”该负责人说道。

至于王女士所说的房屋水电问题,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已经确定,房子的用电性质为民电,用水方面目前还不能确定。”

信网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查询到该项目,在房屋类型一栏明确写着“科研办公”四个字。那么,这种类型的房子究竟应该怎么销售,开发商又能否按照住宅来进行宣传?信网以购房者的身份咨询了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工作人员介绍,科研办公性质的住房的确不允许以个人名义购买,但在以公司名义购买后究竟是用来办公还是居住,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按照规定,科研用地不能用来宣传住宅,也不能按照住宅销售。”信网将这一情况告知王女士,王女士表示,接下来,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此事信网将持续关注。信网记者 杨宇宣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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