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4日讯 近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及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违规行为,被深圳金融监管局处以330万元罚款,多名责任人同时受到警告及罚款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信贷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以及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深圳金融监管局对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处以33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其中,李泽锐、余彦森受到警告处罚;江琴、黄斌、杨泓峤、庄志明、张晓东、赵卫华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王靖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