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4日讯 近日,上海倍通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6.6万元,同时时任负责人温某也被罚款165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倍通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时未按要求履行报告义务;未向社会公开采集的信用信息类别事项;未向社会公开信用报告的基本格式内容事项;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未及时变更备案。针对上海倍通公司的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作出处罚决定,除给予警告外,还处以罚款人民币6.6万元。同时,时任负责人温某因对公司未履行报告义务、未公开信用信息类别及报告格式等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65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上海倍通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黄旭江。该公司主营企业征信及认证审核服务,主要提供商业征信报告、监控报告、合规报告、深度调查报告以及资质审核等。公司大股东是倍通数据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合作客户包含国内金融保险机构、互联网top企业及国内外500强企业。(信网记者)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