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11月14日讯 只因5年前被“水滴百万医疗险”的“3元保费”吸引填写了个人信息,陈先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50余笔,累计达2700余元。近日,陈先生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他在查阅账单时,偶然发现在自己连续两年多的时间里,被“水滴系”保险悄悄扣费。信号新闻介入采访后,水滴保与陈先生达成和解,退还保险费用并给付赔偿共计11888元。
3元投保后,“无声”扣款2700余元
陈先生的手机用于门店经营,微信账户每日都有资金进出,一直未察觉到自己被扣款。 前段时间,他在朋友提醒下核对账单时,发现了异常。一家叫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商户,从2020年9月起,持续从他的微信零钱中自动扣款,一直到2022年12月。陈先生清楚地记得,之所以2022年以后不再扣款,是因为当时他偶然发现微信账户有一笔81.7元的扣款,以为自己误点了什么网页,便顺手关闭了支付授权。
陈先生回忆,大概五年前,他看到一份标价3元的“水滴百万医疗险2020”,觉得价格挺低,就点进去看了看。“不就3块钱嘛,不至于吃亏上当,便随手填了身份信息。” 陈先生说。 他未曾想到,这一操作成为后续长达两年多自动扣费的开始。
陈先生对账后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除了那份“水滴百万医疗险2020”,还有水滴门急诊医疗险、水滴百万意外险2020两份保险,27个月内扣款50余笔,总额达2759元。直至2022年12月他手动关闭支付授权才停止。
账单显示,扣款频率与金额均不固定:2020年10月、2020年11月,每月扣两笔;2020年12月开始到2021年10月,每月扣三笔;2021年11月至被他手动关停的2022年12月,又变为每月扣一笔。金额从36元至81.7元不等。
“被动投保”还是“主动勾选”?双方各执一词
公开资料显示,水滴保是水滴公司2017年5月推出的互联网保险平台,运营主体为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目前,水滴保已与国内超过60家知名保险公司达成合作,保险产品涉及医疗、重疾、意外、寿险、年金等人身健康险各类险种。信号新闻致电水滴保官方客服热线,对方称,陈先生通过水滴保平台交纳的保费总额为2759元,但并非单份保险,而是三份不同的保险,所以陈先生账户才会出现部分月份被多次扣款。
其中,“水滴百万医疗险2020”产品保障期从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先后由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心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总计缴费 1885.5 元,首年578.3元、次年980.4元、第三年326.8元; “水滴门急诊医疗险”则由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障期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仅缴费一年402.5元; “水滴百万意外险2020”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障期从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总计缴费471元,首年399元、后续72元。
客服称,三笔保险系陈先生“多次点击购买”,并非单次3元投保后自动生成,且均已过保障期。针对陈先生未授权“自动续保”的说法,客服表示,投保时“自动续保”选项需用户手动勾选才能生效,可随时联系客服取消。此外,客服还表示,平台会在续保前联系用户确认,“可能用户将通知误认为广告”。
但陈先生对此说法并不认可,他坚持当初录入身份信息,仅为购买单次3元保险,并非授权平台长期自动扣款,也未曾收到平台关于保费上涨或续保的确认通知。
水滴保曾提出变相全额退费
关于陈先生退费的要求,该客服回应,水滴保作为销售平台无退费操作权限。因保险已过保障期,陈先生“已享受对应保障期间的风险保障”,即便未出险,保险公司也承担了保障风险,因此无法退还保费。
但陈先生提供的一段电话录音,呈现了水滴保方面另外的说法。电话里,一位自报工号、自称水滴保工作人员的女声表示,愿意帮陈先生将除一笔578元的扣款之外的其他退费向保险公司反馈。至于那笔578元的扣款,水滴保可以为其申请内部服务补偿,但需要陈先生签署和解协议。这与此前客服“无法退费”的公开表态相左。按照陈先生理解,水滴保的态度等同于以其他名义全额退费。陈先生称,自己没有答应对方条件,而是提出退一赔三,且正准备提起诉讼。
11月14日截稿前,陈先生告诉信号新闻,他已经与水滴保方面和解,水滴保按照他的诉求退还保险费用,并给付赔偿,合计11888元。
律师说法:自动扣款需明确授权
11月13日中午,信号新闻点进了水滴保小程序百万医疗页面,300万、600万的保障金额非常显眼,页面中被标红的保费仅为10元。底部有16个标蓝的协议内容,信号新闻点开其中的保险条款,发现该保险内文字体极小,且无法放大。水滴保是水滴公司2017年5月推出的互联网保险平台,运营主体为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该公司宣称以“提供更多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更极致的服务体验”为使命,并与国内“超过60家知名保险公司”达成合作,推出数百款保险产品,涉及医疗、重疾、意外、寿险、年金等人身健康险各类险种,覆盖少儿、成人、老人、慢病人群等各个群体。
针对陈先生的案件,信号新闻咨询了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仪佳祺。仪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互联网消费相关规定,平台设置自动扣款、自动续保等服务时,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包括公示保费明细,且需获得消费者的明确授权,不能仅以“消费者曾录入身份信息”或“购买过单次服务”为由,作为获取长期扣款权利的依据。
仪律师认为,若水滴保存在“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诱导消费,且未经明确授权擅自扣款” 的行为,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行为”。在此情况下,消费者主张“退一赔三”具有法律依据。(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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