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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一东明石化加油站因违规作业被罚3万元

信网12月2日讯  近日,山东东明石化集团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区零一一九加油站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被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决定书,山东东明石化集团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区零一一九加油站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具体违规细节并未披露。此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该条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其他人员若“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可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细则)第26号第C档,执法部门对该加油站的处罚金额定为3万元,属上限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东东明石化集团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区零一一九加油站(2022-06 至 2025-11)企业名称已变更为山东润菏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区零一一九加油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菏泽市东郊黄河东路岳程办事处对过,地图软件显示该地址是一家东明石化加油站。总公司山东润菏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由北京好雅零售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北京好雅零售有限公司由北京好雅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为“东明石化加油吧”。(信网记者)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来源:网络截图)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联系信网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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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0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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