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9日讯 近日,福州市世纪舞爪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椒霸王腿”,被福建省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33.8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8月13日,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福州市世纪舞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椒霸王腿”进行抽检。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菌落总数和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要求,结论为不合格。9月11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向该公司送达报告并展开现场核查,虽未发现涉案产品,但随即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生产了26盒“花椒霸王腿”(规格200g/盒,生产日期2025-8-12),成本每盒6.6元,当日全部销售给福州市舞爪食品有限公司,售价每盒7.9元,总货值205.4元,获利33.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福州市世纪舞爪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33.8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福州市世纪舞爪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谢丽娟,由福州舞爪食品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福州舞爪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由郑锦清担任董事长。
舞爪卤味铺官网介绍,舞爪食品是一个卤味连锁品牌,以线下连锁实体店的方式运营。全国门店已近500家,未来10年门店数量将突破万家,公司将致力将舞爪打造成为鸡爪品类冠军。(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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