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9日讯 近日,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和清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嘉联支付作出处罚:除罚款141万元外,还没收违法所得1293.91元,同时给予警告和通报批评。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刘蛟。该公司主要开展商户收单、支付金融及科技金融等业务。嘉联支付官网显示,该公司的产品包括立刷MPOS、立充。(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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