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9日讯 近日,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六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对桂林银行作出处罚决定,除警告外,还处以罚款212.994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董事长为张先德,是一家国有企业。该行在12个地级市设立分支机构。(信网记者)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