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9日讯 近日,成都好顺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使用复配着色剂制作传统菠萝咕噜肉,被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8月9日至9月1日期间,成都好顺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涉嫌使用“狮球牌吉士粉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制作“传统菠萝咕噜肉”。该批食品货值金额达10631.44元,违法所得为10618.44元。上述行为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成都好顺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没收已开封的“狮球牌吉士粉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1桶;没收违法所得10618.44元;处以罚款12742.12元。罚没金额总计超过2.33万元。(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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