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6月9日讯 6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八期),其中,从贺兰县旺姐水果经营部抽样的桑葚检出不得使用的糖精钠。
通告显示,该批次不合格的桑葚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651g/kg。糖精钠的甜度为蔗糖的200倍至700倍,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使用量多大时有金属苦味。造成食品中糖精钠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被抽样单位贺兰县旺姐水果经营部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海吉星物流园内,这是当地大型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贺兰县旺姐水果经营部目前已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鲜果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并非个例。此前,有媒体曝光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白水镇有杨梅收购点违规使用添加剂浸泡新鲜杨梅。添加剂为无生产日期、无成分表的甜味剂和违禁防腐剂脱氢乙酸钠。(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