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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7/3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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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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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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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空包、拍A发B?又一批刷单炒信典型案例曝光

原标题:寄空包、拍A发B?又一批刷单炒信典型案例曝光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直播带货虚构关注度、流量,虚假交易“拍A发B”,雇佣刷手刷单,“寄空包”刷单……7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二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共10起,涉及4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

据了解,就在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了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10起,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雇佣专业团队或刷手等方式“刷单炒信”的行为进行曝光。

“流量”也虚构

电子商务的兴起与发展,使得消费者更青睐于依赖“内容评判”对商品或服务进行选购、消费,这也为经营者带来更大的引流效应。然而,流量“变现”也导致通过“作弊”方式虚构交易、虚假评价等“刷单炒信”行为花样翻新。

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显示,2020年12月,江苏省常熟市赖某开始与常熟市常福街道熊之达服饰商行进行合作,为该店铺销售的服装在某平台上做直播视频营销。

经查,今年1月,赖某在进行直播活动时,通过雇佣专门在直播时刷人气的“水军”,进入直播间刷虚假流量,增加直播时显示的在线人数,制造直播间虚假的高人气氛围,欺骗误导相关公众。赖某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被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3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当下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等“带货”“带节奏”的手段和套路五花八门,所谓的粉丝量、观看量、点赞量都是可以“刷”出来的。一些卖家通过营造直播间的“虚假繁荣”,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非理性消费。

拍“A”却发“B”

近年来,一些不法经营者为逃避监管执法,对“刷单炒信”模式包装升级,区别与往常的“自刷”或者雇佣刷手的刷单模式,以寄送小额赠品、礼品代替下单商品,形成“拍A发B”交易模式。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表面上看这种交易模式接近正常购物行为,具有很强的迷惑性、隐蔽性。然而万变不离其宗,无论违法手段如何披上“合法”外衣,其本质仍构成虚假交易违法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

安徽省黄山云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老客户“拍A发B”刷单炒信案例显示,该公司当事人利用淘宝旺旺联系曾经下单的消费者,称按照流程参加店铺活动可以赠送小额礼品。

具体流程为,消费者搜索店铺内某款产品关键词并下单,付款;当事人发货的并非下单产品,而是一些小礼品;物流到达后要求消费者确认订单并给予好评,当事人将本金和佣金返还给消费者。经查,自2020年11月2日开始至2020年12月23日,当事人共刷单372单。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以赠送小礼品的方式“拍A发B”,改变商品的实际销售状况,欺骗误导相关公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5万元。

“刷手”靠雇佣

近年来,商家从最初组织内部员工、亲朋好友刷单,发展演变为组织、雇佣专门以此为业的专业团队、刷手完成刷单过程。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类团队组织清晰、分工明确,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加持”,使得“刷单炒信”日益职业化、规模化,非法获利额巨大,已经形成网络黑灰产业。

江苏省苏州古善科商贸有限公司雇佣刷单群利用老客户“刷单炒信”案例显示,当事人在天猫开设网店“喜得凯旗舰店”,主要从事各式运动休闲鞋类的销售。

经查,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当事人为提高公司网店访客量及网店内鞋子的销售量,通过雇佣刷单群、联系老客户两种方式进行刷单,虚构交易记录和交易量。

案例显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刷单炒信”不仅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还严重影响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损害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对于规模化、团伙化的“刷单炒信”行为,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应当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物流”充数量

当前,在监管部门对刷单行为的严厉打击下,网络刷单的方式和特点也在不断地更新。通过“寄空包”的方式刷单就是近年来一种新的刷单手段,即“物流刷单”。一些不法分子控制着多个兜售快递空包的网站,贩卖大量的快递单号,这些快递单号或通过快递物流平台空转,或通过线下物流渠道“寄空包”,为不法商家提供虚假的物流信息。

江苏省南京双骍瑞贸易有限公司邮寄空包裹“刷单炒信”案例显示,当事人自2020年12月份开始在淘宝、京东平台实施虚构交易活动,选择特定商品制定刷单计划。通过分析客户的搜索习惯,制定匹配的搜索词条,安排运营人员按照制定的刷单计划找刷手下单,模拟真实客户进行浏览、咨询、下单等操作。当事人根据刷单交易的标记,给刷手发送空信封或者空包裹,刷手确认收货后对产品给予满分好评。

案例显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寄空包”的方式“刷单炒信”,在刷手和物流的同步配合下,将空包裹投递或是在空包裹中放入小礼品,通过“物流”造假完成了交易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下一阶段监管部门将重点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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