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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绿地等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引发上访被通报

2016-03-09 07:41:06
责任编辑:紫鸢

记者8日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数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集体投诉,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十余家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或使用“包工头”,或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也被一并通报批评。

据悉,以下几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集体上访或反复上访,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现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按照《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信用(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给予扣分处理,在彻底整改完成存在问题前暂停其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建设手续的办理。

被通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次为:青岛日昇源置业有限公司(李沧区万合馨园项目);青岛联兴置业有限公司(市北区杨家群联兴花园项目);绿地地产青岛远致置业有限公司(市北区绿地欢乐滨海城商业办公楼项目);青岛五月城置业有限公司(李沧区中央公园项目)。

以下十余家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或使用“包工头”,或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管理混乱、推诿扯皮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春节前没有处理完工人工资问题提前离开青岛市,导致农民工集体上访或反复上访,甚至引发堵路等恶性事件,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现给予全市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有关条款予以扣分处理,并将其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属本地企业的,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年内不予受理其资质增项及资质升级申请;属外地入青企业的,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半年,将其违法违规情况通报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及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通报正式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各企业须按规定办理完成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被通报批评的施工企业依次为:山东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沧区虎山路41、79号地块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及配套项目公共部位装饰工程);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平度市天柱社区安置楼二期项目);青岛昶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亿路发河套项目);青岛鸿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北区兴旺花园二期尼斯酒店);北京金舟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南区乾豪国际广场消防安装工程);上海美特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市南区泛海名人广场二期幕墙安装工程,已清出青岛市场);辽宁强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李沧区万达C4地块住宅项目消防安装工程);浙江银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崂山区远洋风景一期、二期项目);山东雄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市南区鲁商中心5、6#楼幕墙安装工程);青岛汉皇诺一信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崂山区辽阳路F2-5-6地块外墙保温项目);青岛烨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市北区金域府邸6#楼主体工程);青岛人利达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即墨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记者 马正拓) 

[编辑:紫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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