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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8年新设企业与注销企业数量比3.69:1

2019-01-11 10:19:11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促进企业“新陈代谢” 解决“注销难”问题(权威发布)

1.1亿 到2018年底实有市场主体1.1亿户,其中企业共有3474.2万户

在1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说,到2018年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达1.1亿户,其中企业是3474.2万户。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随着进入市场的主体量逐年攀升,注销企业数量也较改革前有所增长。2014至2018年,年度注销企业数分别为50.59万、78.84万、97.46万、124.35万和181.35万。2018年新设企业与注销企业的数量比为3.69∶1。马正其认为,平均每进入市场3.69户企业,就有1户企业通过注销退出市场,这个数字与抽样统计监测得到的超70%的企业活跃度吻合,整个市场“新陈代谢”率保持在一个正常稳定的水平。

针对一些企业反映“注销难”的问题,马正其介绍,“注销难”主要集中在提交材料繁多、办事流程复杂、全程耗时较长、“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各部门间协同联动不足,缺少注销工作指引和针对特殊情况的解决方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人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起草了《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简化登记注销流程,简化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

以税务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重点将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税务部门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对满足条件的纳税人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整合税务注销办理事项,实施“套餐式”服务,提升纳税人实际办税感受。

此外,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注销“一网”服务。并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防止恶意逃废债。

据介绍,通过推行上述改革举措,预计一般正常企业办理注销时间可节省1/3以上。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11日 03 版)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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