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9日讯 9月6日上午,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朴贤知女士到青岛大学走访交流,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颖雯、副院长马卫东、青岛大学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郝海青、研究生代表张晗、张录洺、吕政共同接待,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青岛仲裁中心主任曲扬波参加此次会议,交流会议由郝海青主持。
蔡颖雯首先向朴贤知代表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青岛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历程、专业与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社会实践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举措,重点介绍了青岛大学法学院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情况。
马卫东详细介绍了青岛大学在涉外合作与交流领域所取得的显著成果,与上合组织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联系密切,法学院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与多所国际知名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海外学习的机会。马卫东强调了各方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进行合作的重要性,并对今后中韩学术交流做出展望。
朴贤知对青岛大学法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详细介绍了大韩商事仲裁院的历史背景、发展历程、机构设置和业务范围。随后,与参会各方就国际商事仲裁的战略地位、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曲扬波介绍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青岛仲裁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成果,并提出与青岛大学法学院以及大韩商事仲裁院加深合作,继续在涉外商事仲裁领域开展学术活动,增进中韩仲裁交流。
蔡颖雯向朴贤知颁发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实践导师聘书。
在座谈会上,张录洺、张晗、吕政就一带一路数据跨境纠纷在商事仲裁中的实践、中韩商事仲裁领域的法治化发展以及国际商事争端预防等议题向朴贤知代表提出了问题,朴贤知代表一一给予解答,参会者深入交流了诸多专业问题,这也是青岛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训课程创新。
座谈后,朴贤知代表在法学院师生陪同下参观了青岛大学校史馆,深入了解了青岛大学的历史文化、发展历程以及办学成果。
朴贤知代表的来访建立了青岛大学与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的合作,拓宽了青岛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渠道,未来青岛大学将继续加强与国内外仲裁机构的合作交流,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的建设。
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上海代表处简介
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KCAB)成立于1966年3月,旨在迅速公平地解决国内外商事纠纷,是韩国国内唯一的法定常设商事仲裁机构。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上海代表处经上海市司法局登记并报司法部备案后,可以就国际商事、海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涉外仲裁业务,业务范围包括:案件受理、庭审、听证、裁决;案件管理和服务;业务咨询、指引、培训、研讨。(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