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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孤老残障补助申领怎么办理

2015-01-09 10:24:00
来源:信网综合
责任编辑:洛克

  问:孤老残障补助申领怎么办理?

  答:“孤老残障”优抚对象需要集中或分散供养的,即日起本人、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集中供养或居家分散供养服务申请,填写《青岛市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申请表》或《青岛市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申请表》,提交定期抚恤证或定期补助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在本市需要跨区(市)集中供养的,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后,按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给予补助,其供养机构必须是实际居住地民政部门指定的社会养老机构。

  区(市)民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自理程度(进食,翻身,大 、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进行调查评估,确定供养方式及补助标准。对经调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要在社区公示栏及优抚对象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就会通知本人到指定的供养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办理供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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