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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外遇后离家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却不同意

2019-04-12 09:34:33
来源:扬州晚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丈夫离家不管不顾还决不离婚 “丧偶式婚姻”如何维权?

怀二胎期间,丈夫有了外遇,发展到后来甚至直接“消失”,对妻子和孩子不闻不问。妻子告到法院申请离婚,丈夫突然现身表示不同意。这件蹊跷的事就发生在了张女士的身上。她该怎么办?

丈夫有外遇离家后消失

张女士是山东人,今年30多岁,多年前她在老家时,结识了在当地工作的扬州人王某,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并在当地结了婚,与张女士的父母一同居住生活。

婚后没多久,张女士怀孕并生下了儿子小明。小明却被查出患有一种疾病,身体状况时好时坏,要经常去医院治疗。为了照顾孩子,张女士就一直没有工作。

去年,张女士又怀上了二胎,考虑到儿子的治疗,她原本不想要这个孩子,但丈夫王某希望她能生下来。怀二胎期间,张女士发现,丈夫王某有了外遇,两人发生争吵,但情况并没有好转。张女士怀孕7个月时,王某突然失踪无法联系,完全不顾家了。

法援介入争取到抚养费

王某是扬州人,在邗江区有一处房产,张女士向邗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律师介入调查。

一开始,张女士觉得这段婚姻再维系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决定与王某离婚。第一场官司,失踪多日的王某来到了现场,却坚决不同意离婚。打完官司后,王某再也没出现。

大儿子身体不佳,小女儿又在襁褓之中,张女士只能靠父母来承担家里的开销。法援律师再次将王某起诉至法院,主张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院最终判决,小明的手术费用,王某承担5000多元;每个月给张女士2000多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如今,张女士和孩子的生活费也有了着落,但她还有一个担心,王某坚持不露面,小女儿的出生证无法办理,上不了户口,对今后上学等都有影响。对此,法援中心正在积极为她提供帮助。(为保护隐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记者刘宁

律师说法

婚后生活不美好,一方冷漠对待家庭,无视自己的义务,如今人们常常称这种婚姻为“丧偶式婚姻”。如果在婚姻中遇到类似的状况时,另一方如何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呢?

邗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吕鸣律师介绍,有不少人都有这样的误区,认为夫妻只有离婚了,带孩子的一方才可以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这其实是错误的观念;夫妻之间的互敬互爱不仅是社会公德的提倡,也在我国法律中予以了确认,符合条件的话,弱势的一方可以主张抚养费。

[来源:扬州晚报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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