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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丈夫病逝遗产咋分? 社区民调员巧化解

2019-07-05 10:50:58
来源:大河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二婚”丈夫病逝遗产咋分?看社区民调员如何巧化解

"太感谢咱社区民调员了,这财产分的合法合理,我们都很满意!"7月3日,上街区聂寨村民杨先生和上街区市民张女士带着一面"人民调解解民忧 社区服务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聂寨社区调委会民调员杨建伟手中,感谢社区民调员不遗余力地给复杂的遗产继承关系人做工作,帮他们化解了各自心中的疑虑,最终将逝者杨某某的遗产依法合理地划分到当事人手中,这起拖了10个月的遗产继承纠纷得以有效解决。

50多岁的杨某某是上街区一企业职工,2018年3月退休,不幸于当年9月病故。他2002年与前妻离婚,与前妻育有一女。2010年杨某某又与张女士再婚,张女士带有一女。杨某某去世时其父母均在世。

办完杨某某的后事,如何分配他的遗产成了亲人们争执的焦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想多分点,到底该咋分?没有一个答案。在喋喋不休争论了几个月后,无奈之下,众人来到上街区聂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社区调解员杨建伟热情接待了大家,在充分调查了解实事的前提下,分清了纠纷的重点和难点。按照《婚姻法》《继承法》的规定,死者妻子张女士,父母、亲生女儿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可以分得他的财产。但张女士的女儿能否继承财产成了众人争论的焦点。民调员力排众议,为大家析法讲法。继女是在母亲再婚后才尽孝的,当时她已成年,且杨某某有工资,并不符合赡养人的条件,不能作为第一继承人。对于她尽孝的行为在道德层面上予以肯定。

排除了继女的继承权后,如何划分死者的财产成为了焦点。民调员为大家讲法,按照法律规定"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分一半出来给妻子,然后把死者另一半遗产再对四个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均分,对于这一分配原则,大家均无异议。但对分配的财产明细,四位当事人又有了分歧。杨某某去世后,身后留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补发6个月工资、住房公积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名目的财产20余万元。杨某某是二婚,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婚前婚后的部分无法厘清,二婚妻子不能分配杨某某婚前部分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的钱。怎么办?

民调员多次到杨某某工作单位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都吃了闭门羹,俩部门都要其提供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决书。若是公证,公证费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当事人都不想花这个钱。若是到法院起诉立案判决周期较长,大家都不想等。民调员根据多年的调解经验,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婚前婚后财产比值系数分割财产的建议。杨某某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乘以比值系数,厘出杨某某婚前财产由父母、女儿分,剩余部分四人再分。张女士起初不同意,但又没有什么好的主意,最后也表示同意。

财产分配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民调员经过三次调解后,利用业余时间反复计算每人应得的财产,终于算清楚了每人应得的财产,账目清晰明了,令人信服。在第四次调解现场,民调员根据中华民族入土为安的习俗,提出了将杨某某丧葬费、抚恤金拿出3万元买墓,这个钱四名当事人不再分割的建议,3万元买墓钱由调委会暂为保管,专门用于为杨某某买墓,这条提议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经过调解,民调员将20余万元现金现场分给了四名当事人,这次这起婚姻继承财产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来源:大河报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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