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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6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细则

2016-09-05 14:08:27
来源:信网综合
责任编辑:云彩

青岛自2016年1月1日起,建立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制度设三个阶梯,以年度气量为计量周期。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16立方米以内(含),居民用户覆盖率为84.5%,气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90元;

第二阶梯年用气量216-336立方米(含),居民用户覆盖率达到95.8%,气价为每立方米3.48元;

第三阶梯年用气量336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4.35元。

对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基本生活和取暖用气年用气量为1016立方米以内,气价为每立方米2.9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016-1136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3.48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1136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4.35元。

[来源:信网综合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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