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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调整停车位配套标准 新建小区配比最低1.1

原标题:住宅学校等停车位配套标准调整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落实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谋事为群众”要求,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提升。近日,优化调整了《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中的停车位配套标准,其中包括新建住宅小区车位配比最低1.1。

停车位配建标准提高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增加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成为主要的解决方案。此次《导则》的调整,最主要的变化就是提高了住宅社区和服务设施的停车位配比。其中,调整后的《导则》将住宅类停车位配建下限由之前的每户1.0车位调整至1.1车位。同时,如果住宅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需按照每户1.2车位配建;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则按照每户1.5车位配建;建筑面积超过160平方米,需按照每户1.8车位配建。

另外,保障性住房和集体宿舍也调整至每百平方米1.1车位,以此来缓解住宅社区车位紧张问题。同时,《导则》还优化了服务窗口办公类配建标准,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将拥有服务窗口的办公配建指标由原来的每百平方米1.0至1.5车位,调整至1.2至1.8车位,便利群众窗口办事。针对文化体育类公共服务设施,同样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配置标准调整至每百平方米0.6至0.8车位,展览馆调整至每百平方米0.7至1.0车位;同时增加广场配建标准,按照城市公园、风景区配建车位,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

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停车难

除了新建小区和公共设施增加停车位配比,《导则》还针对重点区域的停车难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为缓解老城区停车供需矛盾提供配建指引,在差别化设置停车严格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基本满足区三类分区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停车矛盾突出区域”。针对停车设施严重缺乏、公共交通不便捷的区域,经交通影响评价和论证,对新改建学校、医院、广场、住宅等项目在配建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针对建设条件较好的项目,鼓励进一步超配。

而针对医院周边停车难的问题,《导则》则科学细化了医疗设施类配建指标。根据三级医院实际停车需求进一步细分配建指标,门诊部控制每百平方米保有2.0车位、住院部保有1.6车位、其他(科研、配套等)保有1.5车位,直击看诊停车难问题,使看诊不再“急上加急”。

另外,《导则》还特别强调了教育类设施接送泊位配置,要求保持现有教职工停车和临时停车配建标准,在学校用地范围内单独设置接送停车泊位和校车上下客泊位,缓解校区附近高峰期拥堵现象。

加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新能源汽车成为消费热点,充电问题同样困扰着有车族,针对这一矛盾,《导则》也同步加强前瞻性引领。新的调整内容,就电动汽车和非机动车充电桩建设和预留进行详细规定: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应按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其他车位预留扩建敷设条件并配置电力容量;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等,按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对于新建住宅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应集中设置充电设施,设置比例不得低于非机动车停车位的30%。

《导则》还就缓解停车难问题进一步强调车位开放共享,要求各类公共建筑物的配建停车位应满足向社会开放使用的条件,按照相关要求接入青岛市智能停车一体化平台,实施资源共享;鼓励非公共建筑停车位对社会开放。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刘鹏)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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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3/18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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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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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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