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中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是山东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作为山东省唯一一家地方性国际商事法庭,青岛国际商事法庭自2024年2月28日挂牌成立以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以推动创新、便利诉讼、优化营商环境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外商事案件,悉心打造涉外审判精品工程,着力构建国际商事纠纷化解青岛优选地。
尊重国际规则、国际惯例,致力维护正常国际经贸秩序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在审判中注重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维护正常的国际经贸秩序,不断提升我国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助力优化国际贸易营商环境。
原告青岛某进出口公司与被告日照某公司关于伊朗铁矿石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准确界定了货物风险责任的转移时间,合理分配了损失承担比例。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就这起已经历时5年,涉及多个法院、多次诉讼的纠纷达成和解。代理律师由衷地向法官表示敬意称“这个判决让当事人回到了理性、合作共赢的位置上,感谢您的严谨负责、公正裁判,把一个困扰各方多年的问题在合理合法范围内解决的恰到好处。”该案例获评山东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典型案例。
在审理原告青岛某电力公司与被告加拿大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法官通过双方的交易习惯确认了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关系的存在,准确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确定货物价款,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纠纷,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该案例获评山东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典型案例。
我国某大型国企在与斯里兰卡某企业有机肥买卖合同纠纷中,外方借口化肥质量问题拒收已到港货物。我国企业面临巨大损失,向青岛中院申请中止支付履约保函项下款项。法官及时依法裁定中止支付,并积极与出具保函的银行进行沟通协商,在斯里兰卡宣告国家破产前促使双方达成调解,避免了我国企业的巨大损失。案件的高效妥善处理,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护。
加强国际间协作,推进国际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
对外国商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一直以来都是国际司法协助领域的难点。目前,我国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主要还是依据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或互惠原则进行。在关于国际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领域,青岛国际商事法庭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从法律互惠的标准积极推进对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2019年青岛中院在审理韩国人崔某申请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判决一案中,裁定承认和执行韩国水原地方法院的商事判决。这是全国首例承认与执行韩国民商事判决的裁定,打破了20年来两国法院间互不承认商事判决的“坚冰”,恢复了两国在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领域的互惠关系。之后不久,韩国大邱高等法院对我国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一份商事判决予以承认和执行,主要依据就是青岛中院对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商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该案虽然是基于事实互惠承认韩国法院的商事判决,但也有效化解了中韩两国法院之间互不承认商事判决的僵局,促进了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该案例在国内外学术界和司法界引发了广泛关注,案例也入选全国法院第三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都意识到加强司法协作的重要性。随着国际间司法协助事务的发展,互惠原则的判断标准越来越向“法律互惠”的方向发展。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基于互惠原则积极给予外国商事判决以承认和执行,有助于密切国家间司法协作,促进国际间经贸往来,为国家、地区间贸易投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低成本的司法保障。
严格执行《纽约公约》规定,推进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具有保密性、一裁终局性,相比诉讼更为快捷、方便。我国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一带一路”大部分共建国家都是该公约的成员国,相互之间对于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比较便利。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始终坚持支持仲裁发展的立场,努力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环境。准确适用国际公约和国际规则,充分尊重仲裁的自愿性、商业性、灵活性和国际性特点,做好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工作。
在俄罗斯某公司向青岛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裁决一案中,被申请人青岛某国际贸易公司则抗辩仲裁庭未进行合法送达,剥夺了其在仲裁中的申辩权,认为对仲裁裁决不应予以承认和执行。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法官经严格审查后认为,根据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的仲裁规则,仲裁庭已就指定仲裁员和进行仲裁程序对青岛某国际贸易公司尽到了适当通知的义务,于是依据《纽约公约》的规定裁定承认与执行该仲裁裁决,维护了俄罗斯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日本企业申请承认和执行日本商事仲裁裁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因被申请人青岛某公司在日本仲裁及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均未到庭发表意见,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仔细审查了日本仲裁过程中的送达程序,依据《纽约公约》的规定,认定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已有效地进行了送达,承认和执行亦不存在违反我国公共秩序的情形,最终裁定承认和执行该日本商事仲裁裁决。平等保护了日本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经贸秩序。
伴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仲裁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中的有效作用进一步凸显。依据《纽约公约》的规定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有利于促进国际间司法协作,提升我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更好地促进国际间经济交流与合作。
积极构建多元解纷平台,促进国际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与相关多部门建立联动合作机制,打造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不断提升化解涉外商事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一个平台”,高效化解涉“一带一路”商事纠纷
与深圳蓝海法律查明与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联合,在上合示范区“法智谷”设立国际商事纠纷调解办公室。建立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接入蓝海国际商事法律专家库和“一带一路”大型中文法律数据库,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为中外当事人提供高效、保密、低成本、易执行的国际商事纠纷调解服务,进一步推动国际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
建立“一个基地”,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提升涉外商事纠纷化解水平
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在上合示范区设立“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实践基地,积极开展域外法律查明、涉外法律服务产业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等合作,不断提升涉外商事纠纷化解水平。
目前,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中心已经协助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对二十余起案件所涉的俄罗斯、美国、英国等国法律和案例进行了查明。查明相关域外法后,经过法官耐心释法,当事人或调解或撤诉,其他案件也在准确适用域外法后及时作出了判决。上述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既提高了涉外审判效率,又提升了青岛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该项法律查明服务同时向企业开放,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参与全球经济建设提供切实法律保障。
创建“一项机制”,中外法律专家助力化解涉外商事纠纷
秉持司法谦抑原则,与青岛仲裁委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早在2018年就与青岛仲裁委联合建立了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的联动机制,提高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的效率。2020年,又与青岛仲裁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服务保障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法仲联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意见》,通过青岛仲裁委推荐,聘请俄罗斯工业企业家联合会负责人丹尼斯等多名具有丰富国际商事纠纷化解经验的中外法律专家作为特邀调解员,集法院与仲裁之合力,共同化解涉国际商事纠纷。
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司法服务,防范风险于未然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积极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服务保障开放型经济发展大局。
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开展了“国商法庭护企行”系列活动,相继走进海信集团、青岛农心食品有限公司、尼得科电机(青岛)有限公司、海尔集团、青啤集团、中车四方集团、青岛双星集团,与企业开展座谈交流,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引导企业积极预防法律纠纷、降低境外投资风险。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通过建立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定期深入涉外企业进行调研,通过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定期举办法律讲座,邀请企业代表观摩庭审,适时时发布涉外商事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提示法律风险防范。
加强国际间司法协作,依法高效做好司法协助工作
国际司法协助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桥梁与纽带,也是展现人民法院综合司法水平、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平台。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涉外商事案件和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数量,在全省法院一直居于首位。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坚持遵循便捷高效、对等和依法审查原则,认真高效办理每一起国际司法协助案件,充分发挥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的窗口作用。为提升司法协助工作质效,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青岛国际商事法庭严格落实依法审查原则,注重总结经验,优化人员配备,规范工作机制,明确制度建设,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工作模式。所承办的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效率较高,深受省高院和最高院国际合作管理部门的信任和认可。2024年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报送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巴西送达文书案》获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全国法院优秀国际司法协助案件评比优秀奖。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涉外审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维护国际间良好贸易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是展示中国法治形象、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的重要平台。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将在涉外审判前沿领域勇于探索,用高水准司法助推我国司法国际公信力的提升,助力青岛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打造我国对外开放的北方新高地。
文/通讯员 王晓琼 张蕾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