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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稳、减、降三个着力点 青岛发改委力保民生价格稳定

信网3月31日讯(记者 郑倩楠) 今年以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在疫情防控期间立足价格工作职能,从稳物价、减费用、降成本三个维度,精准施策,全面发力,取得良好成效。

稳物价惠民生。面对疫情防控这场“大考”,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聚集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紧紧围绕畅通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当好“瞭望哨”“守夜人”,加快构建权责清晰、反应灵敏、协同高效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不断提升保供稳价能力和水平。自2月22日以来,启动市、区两级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开展市场价格巡查,青岛市28家农贸市场、36家超市的57个品类商品列入监测范围,做到“情况明”“价格通”“分析准”,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应对处置,防范化解风险。截至目前,已累计报送价格监测报告45期,价格监测数据近万条。同时,在山东省率先上报省授权青岛市实施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标准,价格执法部门已查处并公开曝光两起哄抬价格典型违法案例,起到了震慑作用。

减费用促公平。自今年3月21日起,进一步降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单人单检收费标准下调为28元/人次;混检(不区分样本数量)统一下调为6元/人次,进一步减轻了群众负担。落实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今年5月1日起,由青岛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即在规定的峰谷用电时段内,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采暖期谷段电价降低0.20元;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在规定的峰谷用电时段,在现行电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0.555元),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该项政策的实施,可使居民用户获得电价实惠,促进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的积极性,也有利于电网的稳定运行。

降成本增效益。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对出现高中风险地区的市域(含所辖区县)范围内,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且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允许向供电公司申请办理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等业务,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了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28家;为青岛市“三余”发电企业,向省申请免收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为5家民生采暖型燃煤背压机组的发电企业,向省上申请容量电费补贴,上述支持性电价政策预计为企业增加收入800余万元。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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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3/31 15:41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郑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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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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