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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山:反向抹零得较真 一分钱也是消费者权益

近日,青岛市民刘女士发现自己在结账时被超市反向抹零,总价为42.98元的商品收取43元。超市经理称,收银系统设置四舍五入,目前已整改。一分钱的金额确实很少,但一分钱也是消费者权益,不容忽视。(详见《买了42.98元的东西超市收了43元 市民遭反向抹零》

抹零是为了省去找兑零钱的麻烦,商家也可让利于顾客以示优惠。今天,交易依赖机器计算,人们对数字不再敏感,却给了商家反向抹零谋小利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表明,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顾客消费多少钱,商家就应收多少钱,多收取一分钱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家不明确告知消费者存在反向抹零行为,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都有违法律规定。反向抹零看似有利可图,却失去顾客信任。2022年10月,辽宁一海鲜大排档商家反向抹零多收取0.1元,被处以4500元罚款。不少类似事件都为商业经营者敲响警钟,“若以钱小而为之”损失口碑得不偿失。

网友表示反向抹零十分常见,不仅局限于商超,医院、饭店也多有发生。多收一分钱也是违法行为,为何少有消费者举报维权?生活中,不乏有人对一分一毛钱不予计较,权益受到侵犯时选择“退一步海阔天空”。一些商家倚赖消费者不了了之的心态,让违法行为逐渐成为行业潜规则,从而对消费者进行约束。例如不少饭店和娱乐场所曾规定消费者不许自带酒水,很多人在进入饭店或娱乐场所前会自觉丢掉手中的饮品,却不曾意识到这是侵犯自身权益的霸王条款。即使有人认为这一规定不合理,考虑到举报成本和效果的局限性,最终选择放弃。作为消费者,很少有人会真正计较一分钱的支出,但一分钱也是权益,能否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很重要。

消费者被商家反向“套路”的事例很多,信网2月份报道了青岛市民赵女士买了5包洗脸巾,每包数量都少了近四成;王先生网购的车厘子,商家表示共4斤实际到手只有3.2斤……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经营行为受到法律约束,更要合乎道德准则。线上商家也好,线下店面也罢,品质和诚信才是顾客是否愿意买单的标准。电子支付时代下,消费者和商家不必为找零而烦扰,把小利让给顾客,营造良好的买卖关系,定比多占这一毛钱的便宜大有裨益。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作为消费者,可以多点“计较”心态,勇于维权,借助法律武器纠正违法行为。商家要坚守道德底线,遵守法律红线,为分毛小利失信于消费者又受处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权益保护,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只有让老百姓每一分钱都花的明明白白,才能激发消费活力,真正提振消费信心。

信网评论员 王熠冉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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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3/08 10:54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王熠冉
· 责编 ·
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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