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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发生事故 肯定全责吗?

2017-07-05 10:32:16
来源:中国江西网
责任编辑:三人目

原标题:对方无证驾驶,一定是全责吗?

网上有人传言,只要对方无证驾驶就是全责,无证驾驶代表着全责吗?相信很多朋友都有一些困惑,有朋友表示,无证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理应全责,否则真是助长了不正之风......今天我们就一起聊聊无证驾驶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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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么是无证驾驶

交通事故中,我们必须得明白什么是无证驾驶,不能平白无故指责别人,你要有依据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下面这两个常见误区:

1、对方忘带驾照

开车时忘带驾照,这个有专门的针对性处罚,不属于无证驾驶,扣一分,罚款100,暂扣车辆,直至驾驶证送来检查无误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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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方C1驾照驾驶了A或B车辆

这个也不属于无证驾驶,这叫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扣12分,罚款200—2000,处15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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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才是无证驾驶?

1、未取得交管部核发的驾驶证

2、利用非法手段取得交管部核发的驾驶证

3、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

二 无证驾驶就是全责?

无证驾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定责涉及到事故责任认定,定责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也就是说,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判定责任一个因素,并不是决定性因素。

换句话说,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以下是定责的基本方法: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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