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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自燃谁负责?车主该如何维权

2017-07-07 10:21:04
来源:无锡日报
责任编辑:三人目

原标题:汽车自燃谁负责?车主该如何维权

近年来,因汽车自燃而引发车主与汽车生产厂家、经销商之间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而汽车自燃鉴定难、理赔难成为突出问题。如果汽车自燃这种不幸的事情发生后,车主该如何来降低自己的损失,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现就上述问题,律师从实践角度,给予车主予以分析:

一、汽车自燃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汽车的燃油管路问题

2、电源线路老化或者超负荷

3、随意改装

4、携带化学危险品上车、车上乱扔烟蒂

5、此外,车辆本身设计不当及故障导致自燃

二、汽车自燃鉴定:

汽车自燃的鉴定难度很大,往往都是车主和经销商以及厂家之间协商解决。汽车自燃后,进行车辆的鉴定费用也开销较大,维权困难重重。作为车主,一旦发生汽车自燃情形,可以按照下述办法处理:

首先,汽车燃烧后,及时报警并请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实践中,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在起火原因认定方面一般有利于车主,它也往往成为车主主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

其次,车主需同厂家协商,双方可委托质量检测局进行鉴定,就算质检局不能鉴定,它也可以委托其他有鉴定资格的鉴定进行鉴定。至于鉴定所产生的费用,采取谁申请谁出费的原则,不过消费者可以同经销商协商各出一半的费用。如果确实是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鉴定费用由厂家承担。

三、汽车自燃理赔和维权:

如果已投保自燃保险,汽车自燃发生后,应事故发生48个小时内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如果没有自燃险,车主又该如何呢?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广西柳州苏女士购买一辆韩国进口越野车,两年后发动机舱突然起火,导致车辆大部分烧毁。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汽车发动机舱内部故障引发。事发后,苏女士与车辆经销商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苏女士将经销商诉至法院。柳州市中级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经销商赔偿苏女士24万多元。

车辆自燃与汽车生产商的关系,我们就参照上面的案例。该事故的点为:意外自燃并造成损失、发动机舱内部故障引发,事情的结果是法院判决经销商赔偿24万余元。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自燃由汽车产品故障引发而导致终经济损失,用户可以直接要求或者诉讼经销商或者汽车生产商赔偿,当然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点就是证据,案例中是有权威机构消防部门认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对于意外自燃如果确实因为产品本身设计故障引发,理论上可以通过经销商或者汽车生产商获取赔偿,而不是很多用户认为的保险公司。

[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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