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11月9日下午两点,青岛市内三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正式召开。本次听证方案的要点,包括听证项目、背景及实施理由、主要内容、配套措施等。
听证项目:青岛市市内三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
背景及实施理由: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二是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体现天然气资源的稀缺性。三是合理补偿成本,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
1.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适当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设置三个阶梯,各阶梯之间的比价关系为1:1.1:1.4;按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提交两个方案:
方案一
方案一: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16m3(月均18 m3)以内,阶梯价格由现行2.40元/m3调整为3.00元/m3,居民用户覆盖率为84.5%;第二阶梯年用气量216-336m3(月均18-28 m3)之间,阶梯价格为3.30元/m3,覆盖率为95.8%;第三阶梯年用气量336m3以上,阶梯价格为4.20元/m3。
方案二
方案二: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40m3(月均20 m3)以内,阶梯价格由现行2.40元/m3调整为3.10元/m3,居民用户覆盖率为89.3%;第二阶梯年用气量240-360m3(月均20-30 m3),阶梯价格为3.40元/m3,覆盖率为96.7%;第三阶梯年用气量360m3以上,阶梯价格为4.35元/m3。
对实行天然气独立采暖的居民用户,两个方案每户每年均增加第二档气量800m3。
2.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随省物价局规定的上游门站价格涨跌同向调整。
相关配套措施:
1.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参照居民阶梯水价低保补贴政策,对市内三区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用气给予补贴。按户均月用气量12 m3(年用气量144m3)和现行低保户用气价格(2.15元/m3)与第一档气价差价测算,方案一每户每年需补贴122.4元,方案二需补贴136.8 元。
2.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政策。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非经营性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按居民阶梯第一档、第二档价格的平均水平执行,即:方案一,价格为3.15元/ m3;方案二,价格为3.25元/ m3。
关于本次制定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说明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单位定价公式如下: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购气成本+输配成本+税金
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购气成本为2.1334元/立方米。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市物价局对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输配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经监审,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输配成本为1.0174元/立方米。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
关于听证方案要点的几点说明:
一、关于阶梯气量和阶梯价格的设置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应设置三个阶梯,第一阶梯应当覆盖80%的居民用户,第二阶梯覆盖95%的居民用户,各阶梯价格之比应为1:1.2:1.5左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考虑到居民生活质量提高趋势,适当放宽阶梯气量,为减少对居民用户的影响,各阶梯之间的比价关系适当下调为1:1.1:1.4;按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二、关于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市内三区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的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三、 关于一户多人口政策
根据统计情况,我市户均人口不足3人,考虑到生育政策的调整等因素,将每户人口放宽,每户按4人计算,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年增加60m3气量基数。
四、关于独立采暖用户政策
根据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居民用气量统计分析,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实行天然气独立采暖的居民用户,户均采暖期用气量为762 m3,对这部分居民用户,两个方案每户每年均增加第二阶梯气量800m3。
关于一户多人口家庭和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户的认定程序等事宜,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等按照简化手续、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出台时同步推出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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