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双十二未至广告短信“轰炸” 推送商家涉嫌侵权

2015-11-19 15:04:44
来源:青网
责任编辑:尺素

掌上青岛/青网讯 对于经常网购的“剁手族”,大多有过类似的经历:在某家网店买了东西,之后常常会收到来自这个商家或更多商家的促销短信,其中很多根本无法退订。如何把“广告短信”这位不受欢迎的客人请出去,成了一些消费者头痛的问题。

吐槽:广告短信接连“轰炸”

“才刚清净了几天,双十二的广告短信又来了……”就职于青岛某房地产公司的刘小姐,是不折不扣的“淘宝达人”由于工作繁忙,从化妆品到日常用品基本都是从网上购买,网购为她提供了不少便利。然而,在“双十一”期间,她的手机就没消停过。“特别是双十一当天,陆续收到了近20条商家促销信息,晚上12点都能收到短信,有的商家甚至会同样的广告内容发好几遍。”刘小姐告诉记者,这些短信大多来自之前购物过的商家。

initpintu_副本

双十一期间刘小姐收到的广告短信

双十一结束近一周,刘小姐的手机却仍没能“休息”。“我在‘双十一’抢购的那些商品的卖家,还会时不时给我发送一些提醒已发货或是索要好评的短信,一些商家甚至开始推广双十二的活动了。”刘小姐表示,虽然通过短信退订了一些广告,但部分退订程序较为麻烦。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许多网友遇到过和刘小姐相同的情况,对于类似广告,大多数人选择直接删除。

说法:推送广告短信或违法

成本低、传播范围广,这使得群发短信的营销方式在淘宝商家中已屡见不鲜,但未经消费者同意推送广告涉嫌侵权。新《消法》明确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消费者明确已经拒绝的,不得向消费者发送信息。另外,新修订的广告法也对垃圾信息“亮剑”: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能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其中,乱发垃圾广告短信将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为电商平台是否也负有责任呢?有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消法》的规定,当发现商家的此类违法行为,淘宝有责任进行制止,如果视而不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论是手机打骚扰电话,还是不经客户同意就推送这些商业广告信息,都不符合新消法相关规定,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可向消协反映依法维权。

延伸:国外如何治广告短信

国外对垃圾短信的法律,有一个重要的共性,就是监管者将甄别垃圾短信的主动权交到了用户手里,如果用户对垃圾短信一概拒之,就可将手机号报给监管机构备案;如果用户愿意有选择性地接收自己觉得有用的信息,那么发送人也必须先征求用户同意,否则视为违法。

在美国,无线通信和互联网协会组织运营商展开协作,斥资数十亿美元研发新的反垃圾软件,这甚至捧热了反垃圾短信软件市场。与美国不同,在保护消费者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个人信息权利方面,欧盟倾向于法律规范制式,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利作为网络隐私权加以保护。

韩国信息通信部规定,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及联系方式,商家在每天晚9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之间不得发送短信广告。

精彩美图 更多 >>

分享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5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