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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进展 万家企业上黑榜

2015-12-16 09:22:08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尺素

上门维修天然气管道,原本几元钱的软管费却被收取了285元。想要打电话询问卖家具体情况,电话号却被对方拉黑。近日市民任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当他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台东一路市场监管所后,工作人员按照该公司所登记的厂址前去调查却发现查无此处。最终该公司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者昨天从工商部门获悉,自去年10月我市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截至目前,因为未及时公示企业年报、隐瞒企业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有1.2万余户。

【案例】

消费者投诉被商家“拉黑”

今年11月9日,市民任先生在自家楼道口看见一则广告,称某燃气公司将对小区居民例行安全检查,可以上门更换燃气灶软管。几天后,有两名工人敲开任先生的家门,称是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来检查燃气灶。两人进入厨房没多久,就表示任先生家的燃气灶软管已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建议任先生更换。

一听燃气灶软管有问题,任先生立马同意更换。两名工人将原来的软管更换成金属管,并收取了285元材料费。等到任先生的儿子回家后,任先生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任先生的儿子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便跑到厨房检查,发现工人更换的所谓金属管就是普通的软管,价值只有几块钱。发现上当后,任先生赶忙按照宣传单上提供的电话打过去询问,电话接通,任先生刚向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对方就把电话挂断了。等到再把电话拨过去的时候,就始终打不通了。

卖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随后任先生向市北区台东一路市场监管所拨打了举报电话,监管所的工作人员根据任先生提供的电话,拨打了该公司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工作人员表示经理不在,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就再次将电话挂断。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又根据广告单页提供的地址来到该公司,却发现整个大楼并没有这家公司。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连线该公司工作人员,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所里处理纠纷。

“但规定的时间过后,该公司依旧没有人来。”台东一路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该公司所登记的公司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相符,工作人员将该情况上报给市北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将该公司列入异常名录。“就算公司的地址发生改变,也应当到监管所登记改变,这种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的情况属于典型的违规行动。”台东一路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

万家“不良”企业入库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去年10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信息公示的年报制将取代以往的年检制。按照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网络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这份报告会向社会公示。

记者了解到,企业向社会公示的信息包括企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等6类信息。另外,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等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据工商人员介绍,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报送虚假信息的企业将登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公示。截至目前,市内三区已有1.2万余户企业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其中,市南区监管局将3700余户企业列入企业异常名录,市北区监管所将8400余户企业列入企业异常名录,李沧区监管所将 190余户列入企业异常名录。

上了“黑名单”企业将受限

据市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工作人员介绍,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中,大部分的企业是因为未及时网上年报。剩余的主要是因其上报信息与企业实际信息不符,其中有140户企业是其登记的地址与所经营的地址不在同一个地方,有16户企业是因为提供了弄虚作假的材料,另有6家企业经他人举报投诉存在违规经营。据了解,存在严重信息虚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规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旦企业进入这个名单,将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控,其负责人3年内将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负责人。同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也将对列入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予以限制和禁入。

4种情况可移出“黑名单”

企业不守规矩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改邪归正”后也可以从“黑名单”中移出。按照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规定中,想要移出异常经营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有4种情况:一是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二是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三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四是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对于检查中发现有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这4种情况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只有在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才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市民在线可查询

对于消费者而言,想要查询企业信息也十分简单,只需登录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 ” (www.qdaic.gov.cn),点击“网上工商”一栏,便出现了企业信息查询一栏。根据提示输入企业名称、注册号等就能查询。其中应当向工商公示的登记信息、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需要公示的年报信息也包括在内。

企业信息可随机查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除了企业主动公示信息外,为了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市工商将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检查名单。

抽查也将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时,工商将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定向抽查,工商将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的名单,并对通过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工商在检查中为未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会在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

本版撰稿记者 樊蓉 通讯员 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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