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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通报一季度“气质”情况 胶州被罚424万元

2016-05-13 07:40:39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昨天,青岛市环保局、青岛市财政局通报了2016年第一季度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及生态补偿核算结果。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莱西市获得了80万—512万元不等的 “气质”奖金,市南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则挨罚,最低罚金为市南区24万元,最高为胶州市,达424万元。

根据核算结果,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莱西市分别获得市财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84万元、512万元、312万元、80万元、352万元,市南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分别需向市财政缴纳补偿金24万元、32万元、328万元、424万元、128万元。此外,一季度,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均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

日前,《青岛市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出台,今年的《方案》和往年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可归纳为 “一增、两减、一提高”。

“一增”就是增加了秸秆禁烧的内容。记者了解到,青岛市为全省首个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生态补偿考核的地市。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范围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该项工作考核数据采用环境保护部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核定结果。重点禁烧区域如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人口集中区、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每出现1处火点,所在辖区向市财政缴纳5万元;其他区域每出现1处火点,缴纳3万元。对全年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区市,市财政将于年底奖励50万元。

“两减”即删减了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硫(SO2)两项考核指标,只考核PM2.5、PM10两类污染物。PM2.5、PM10两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60%、40%。

“一提高”指的是今年我市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大幅提升,由原来的10万元/(微克/立方米)提高到40万元/(微克/立方米),一方面是为了与省生态补偿办法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更大程度激励各区市改善空气质量的积极性。(记者王磊江 通讯员 孙俊杰 郭钊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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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各区市的生态补偿金额度=考核得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生态补偿金系数为40万元/(微克/立方米)。考核得分=(上年同季度PM2.5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2.5平均浓度)×60%+(上年同季度PM10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10平均浓度)×40%。污染物浓度以微克/立方米计。举个例子,从一季度获得补偿金最高金额的李沧区来看,按照公式,李沧区一季度的考核得分= (73-69)×60%+(139-113)×40%=12.8。由此算出,李沧区一季度的生态补偿金额度=12.8×40=512万元。

治理进展缓慢 负责人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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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环保李沧分局日前对辖区4家违规项目企业负责人集中约谈,责令其加快落实污染治理方案,同步推进现状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如期完成环保手续。

这4家企业分别是青岛信远东粉末有限公司、山东路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青岛海贝游艇有限公司和青岛阳光利群食品有限公司,均属于上报山东省环保厅的违规项目。

环保李沧分局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未完成治理的企业进行面对面督导、指导,在近日的现场督导中,分局发现这4家企业落实治理方案、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缓慢,决定对相关负责人约谈。约谈会上,4位企业负责人先后汇报了项目治理进展缓慢的原因、目前的进度情况及下步安排,项目审批及监管科室分别就各企业的治理内容、治理措施提出具体要求,明确5月30日为最后完成时限。

(记者 王磊江 通讯员 王诺)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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