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近日印发《青岛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我市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特困老人供养率将达到70%。
健全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制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最低生活标准量化调整,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健全城乡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制度,到2020年,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特困老人供养率达到70%。发挥区(市)、镇(街)“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的统筹和协同作用,实现救助资源、信息、数据共享互通;建立紧急救助绿色通道,发挥“救急难”作用。将中低收入家庭、临时性支出型贫困家庭及在青务工和上学的非青岛户籍的新市民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民政对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实现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使“因病致贫”的困难家庭能够得到及时性救助。
建立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征求意见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共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融合发展、统筹协调的原则,我市将加快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城乡一体、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与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形成“十分钟”养老服务圈。
推进社区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建设,增加护理型床位数量,扩大医养结合覆盖面和护理水平,促进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的融合发展。解决养老床位总量不足与空置率较高的矛盾,打造“颐养青岛”养老服务品牌,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另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的标准化进程,力争2020年全面建立起我市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开展健全志愿者服务及补偿机制试点,探索“养老服务储蓄银行”模式。加快建成“两台一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大力发展“互联网+养老”模式,积极推广智能化养老新技术。
建市级社工人才培育基地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城市社区办公综合服务用房全部达到800平方米以上,农村社区办公综合服务用房不少于500平方米,形成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到2020年实现我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设施全覆盖、人群全覆盖与服务精细化。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知识、技能培训,鼓励引导高校与公益、社区类服务单位共建专业社工人才实训基地,到2020年,建立4-6个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30个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实施“万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培训项目”,完成对1万名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居(村)民委员会成员、选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和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的一线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提升对社会工作的认知、专业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年增10%
根据《征求意见稿》,以优抚对象全面实现小康为目标,我市将制定《青岛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继续贯彻执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每年保持10%左右的增长比例。
我市开展孤老残障优抚对象社会化供养,供养率达到95%以上;以政府医疗补助为重点,以医疗优惠、大病救助为辅助,在优抚医院实施“医养结合”,加快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将老年义务兵和老烈士子女纳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范围,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对“海葬”亲属实施奖励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加大对现有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整体改造,新建一处民族公墓,倡导有条件的经营性公墓开辟公益性墓区。按照“增绿、消尘、下置”的发展要求对全市殡仪馆进行改造。规划建设大型城市公益性怀念堂、“海葬”或“遗体捐献者”纪念墙,为亲属提供基本的祭奠、悼念场所。倡导绿色生态环保、回归自然的殡葬方式,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倡导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推动绿色殡葬。定期组织举办“海葬”活动,在目前免费的基础上,建立奖励政策,对“海葬”亲属实施奖励,并新增公祭仪式,推动建设殡葬节地生态奖补制度。
[编辑:云彩]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