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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建青岛中学产权型人才公寓地块 月底网上拍卖

2017-03-11 18:41:38
责任编辑:帛幼

原标题:这块地将建青岛中学人才公寓,3月30日网上拍卖

3月10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出让公告,将在3月30日网上拍卖位于高新区青岛中学北侧的一宗住宅兼商业用地,该地块住宅部分100%配建青岛中学产权型人才公寓,最高售价将不超7480元/平方米。

根据出让公告,该宗地块位于高新区火炬路以南、华中路以东、祥茂河入海口以西、青岛中学北,土地面积34168.7平方米,约合51亩,可开发体量68337平方米,其中规划住宅建面约58086.79平米,100%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地块起拍楼面地价1455元/平方米,起始总价约9943万元。

据悉,该地块是去年年底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预公告的30宗建设用地中的高新区青岛中学北侧地块的一部分(约三分之一面积)。根据出让公告,该地块规划的约58086.79平米住宅将以10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成后由高新区管委统一分配给青岛中学教职工使用。

该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销售合同均价为680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 10%的幅度内确定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销售合同均价。以此计算,该产权型人才公寓售价在6120元/平方米~7480元/平方米。

根据出让公告,本次拍卖出让只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具体竞买要求细节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出让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土地成交后,高新区工商注册的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高新区工商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于网上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高新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新公司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拍卖出让只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文件的索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资料。竞买人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竞买人可于2017年3月13日至3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于2017年3月20日9时至3月29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16时。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拍卖时间:2017年3月30日上午10:00

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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