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青岛出台技术转移补助政策 单机构最高补200万

2017-11-03 14:32:33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青岛出台技术转移补助政策 单机构最高补200万

11月2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青岛市科学技术局技术转移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技术合同服务点和转化自有技术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根据技术合同交易情况,将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补助,从而有效调动促进青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服务主体的积极性。

科技成果转化是当前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途径,技术合同交易额作为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抓手,一定程度反映了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供给能力。今年,山东省将“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列为对青岛新旧动能转换考核的重要指标,因此《办法》的出台聚焦关键主体和关键指标,确定青岛要在市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促进技术转移政策性补助资金,采用后补助的方式,专项补助技术合同服务点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根据《办法》,青岛对技术合同服务点按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千分之一给予补助,单个机构最高200万元。对输出自有技术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千分之一给予补助,单个机构最高50万元。这项规定强调“输出自有技术”,是对高端“有根”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大力支持。

据了解,补助资金的使用和拨付将按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利用虚假项目骗取科技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3日。(记者 王娉)

[编辑:芃芃]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7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 新闻备案:鲁新网201653205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