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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标注虚假保质期 青岛一商店被依法查处

2017-12-20 09:14:12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进口食品标注虚假保质期,岛城一商店被查处

12月19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网站获悉,近日,黄岛区食药监局长江路食药所查获一起进口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案件。经过立案调查,该商店被依法处以罚没款60144.32元,同时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近日黄岛区食药监局长江路食药所接到市民举报,称某商店销售的进口食品同一包装上标注不同的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怀疑虚假标注,要求食药监管部门进行查处。接到举报后,长江路食药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根据市民举报的线索,执法人员在一家食品商店内待售货架上发现了一听瑞吧阿拉比白金听装咖啡粉,该咖啡粉中文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16年7月1日,听体底部标注生产日期为2016年7月17日,以及一瓶易买得番茄汁饮料,该番茄汁饮料中文标签标注保质期为2018年8月11日,瓶底部标注保质期为2018年7月27日。

经过执法人员对商家的询问调查,证实以上进口食品由该商店所属公司的合作方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贴标作业,该公司贴标作业时没有核对生产日期,导致了张贴的中文标签与该食品包装底部实际生产日期不符。商店负责人刘某提供了上述进口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合格证明材料,以及合作物流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

执法人员依法将现场发现的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进口食品全部查封扣押。经过立案调查,该商店被依法处以罚没款60144.32元,同时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据了解,今年以来,长江路食药所持续加大对进出口食品的整治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措施,采取突查、夜查、回头看等方式,对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共查处违法经营进出口食品的案件15起、罚没款共39万余元,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新区食品安全良好环境。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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