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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要解决企业融资难

2017-12-26 07:53:46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营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

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改善,针对企业反应迫切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给出解决方案。推动金融体制改革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了解决融资难问题,《实施意见》从多角度推动金融体制的改革,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实施意见》提出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落实国家制定的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

深化推进 “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革,落实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审批全面提速的工作方案,依法实施建设工程项目 “大容缺、大并联”等改革创新,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再提速。持续推进登记制度改革,落实推进涉企 “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

拓宽民间投资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完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激励机制,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将符合引导基金投资领域的外地优质项目引入我市注册经营,市财政按参股子基金对该项目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子基金投资我市辖区内企业比例在75%以上的,市财政给予其管理公司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或将引导基金增值收益的一定比例让渡给管理公司和社会出资人。

完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贷款风险共担试点,建立 “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对单笔贷款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贷款,发生不良贷款本金部分由财政、银行、保险公司按照30%、20%、50%的比例负担,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比例,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比例由0.5%提高至1%。开展制造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对金融机构向我市大中型制造业企业新增贷款,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安排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实施意见》鼓励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融资发展,逐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对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企业,在香港等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实现 “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按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真金白银”降低企业成本解决企业“融资贵”问题

针对企业融资难问题,《实施意见》从多个层面出台“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

《实施意见》着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对具有 “互联网+”融合特征且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竣工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为民企投资新兴产业服务能力。对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且有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团队1000万元至1亿元的综合资助。加强孵化载体建设,对获批的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多元化农业投资,支持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民间资本与农户建立股份合作等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强化技术改造百户重点企业、百个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扎实推进一批计划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民间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更多民间投资投向技术改造。

从大项目建设角度,《实施意见》提出,建立重大项目滚动推进机制,深入实施重大项目推进行动计划,重点推进1200个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围绕 “双百千”行动,精心策划、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发展前景、投资效益高的优质项目,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民间投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方面,建立多式联运发展联盟,构建高效运行的多式联运体系;深入实施 “互联网+物流”推进方案,推进智慧物流工程建设等。在有效降低企业用地用能成本方面,对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科技和非营利性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使用的土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供地;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为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意见》强调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着力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壮大一批市场主体。

在政务体系建设方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加强惠企政策引导和服务平台建设,强化 《中国梦·创业梦——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指南》宣传推介,进一步提高惠企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建设“民企青岛—G2B”线上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实现普惠性宣传和个性化定制服务相结合的政策宣传服务新模式。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健全完善民营大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研究制定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以及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推进方案,提升民企经营管理水平。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杨 光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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