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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营改增三年减税138亿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017-02-08 11:20:09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可可

从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到2016年5月1日改革在全行业全面推开,青岛市税制顺利实现平稳转换。

市国税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青岛市共有28.66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包括一般纳税人6.3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22.32万户。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青岛市营改增总体累计减税138.61亿元,减税规模逐年扩大。

增值税链条全面延伸企业“净收益”61.67亿元

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营改增之后,通过受益进项抵扣、差额扣除等政策,企业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该公司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亿元,当年未实行营改增,企业缴纳营业税8500万元。2016年企业实现预售收入13亿元,由于当年5月1日开始实行新税制,新项目预售阶段只需按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较之前5%的营业税节约了2个百分点。综合计算,与营业税相比减少税款支出2500万元,企业的资金流出大大减少。

增值税链条的全面延伸,也让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扩大,与其关联较多的建筑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专用发票均可作为进项发票用于抵扣。青岛某车辆制造企业营改增前已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抓住进项抵扣扩大的利好,积极利用不动产抵扣政策,规范差旅费发票的取得,加大职工出差住宿的进项抵扣,充分享受到了营改增带来的减税红利。2016年5至12月份,企业实现应纳增值税税额64047万元,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461182万元。仅不动产(在建工程)项目一项就取得进项税额6507万元,住宿费取得进项税额15万元。在销项税额稳定的前提下,进项税额整体大幅上涨,公司税负也相应下降。

据统计,自2013年8月营改增试点以来,青岛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项抵扣内容增加,累计减税61.67亿元,成为营改增的“净收益者”,原增值税纳税人从“3+7”行业增加抵扣的减税额逐年递增。2016年1至12月,原增值税纳税人已合计减税25.58亿元,约占全部营改增减税额的三分之一多。试点纳税人也减负明显,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试点纳税人总体减税76.94亿元,其中试点一般纳税人因税制优化累计减税68.83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成为税制改革的直接受益者,累计减税8.11亿元;从减税幅度看,减税幅度不断上升,到2016年已经升至35.7%。

主辅分离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新增纳税人7.68万户

“我们酒店的主要收入为餐饮服务及住宿服务,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由于进项中的餐饮原材料税率为17%,酒店低值易耗品和设备等税率为13%,可抵扣税率均高于酒店的销项税率,使得我们税负率明显降低,从营业税的5%降至目前的1%。利润增长促使我们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完善基础设施、加大运营管理中去,推动了企业的长足发展。”青岛某酒店总经理告诉记者。

营改增税制改革推动了服务业的迅速发展。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底,全市新增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7.68万户,多数集中在鉴证咨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三个行业,占比分别为35%、29%、16%。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第三产业的高歌猛进,2016年前三季度,青岛市第三产业增加值3758.91亿元,同比增长9.1%,相比2013年至2015年同期的2712.32亿元、3002.15亿元、3299.27亿元,呈逐年增长态势。第三产业占青岛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3年的48%上升至2016年的53%,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更为重要的是,营改增推动了企业经营的专业化,推动了产业分工协作深化。企业改变了“大而全”的经营模式,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重新寻找产业链的定位,最大限度享受改革红利。青岛某传统服装制造企业将网络定制平台从集团拆分出来,成立现代服务公司,既为总公司服务也单独承接业务,目前已与60多家企业签约,预计带来收入6亿元。目前,青岛市已有468家规模以上的企业完成主辅分离,分离出上千家现代服务型企业,不仅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也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抓手。

倒逼管理模式规范化固定资产投资大幅提升

营改增税制的转换,倒逼企业不断调整生产经营方式,完善规范经营管理模式,提升了企业内生动力。不少纳税人优先选择能够开具专用发票的供应商,来实现实际税负的下降。另一方面,增值税的抵扣机制激励企业增加固定资产的购进及设备更新,扩大经营规模,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青岛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05.4亿元,同比增长13.1%。尤其是第三产业投资步伐加快,2016年前三季度完成投资2732.9亿元,增速由2013年同期的14.7%上升至16.6%。

零税率及跨境免税优惠政策的实施,为青岛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扫除了税收障碍。同时,进口服务所负担税款纳入国内增值税抵扣,推动了企业从国际市场上引入优质服务资源为我所用。2013年8月-2016年12月,青岛市已有近4000户企业实现出口服务,享受免抵退税额9977万元;近500户企业享受跨境服务免税,免税销售额达207亿元。

政策“红包”发放到户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为确保改革红利落地到户,国税机关采取了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打造出大面、定向、个体分层渗透的政策辅导格局,帮助纳税人实现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进项税额应抵尽抵。

自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青岛国税在全市增设服务窗口268个,14个区市局均开设了第二办税厅,办理各类涉税业务135.77万笔。在纳税服务中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模拟申报系统”,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发票事宜,有效降低企业办税成本。企业税负变动受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水平、政策熟悉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税部门强化税负分析,深入开展改革效应评估,积极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利用申报数据全方位、多角度剖析试点行业和企业经济税收情况。对税负上升的企业,逐户开展调查核实,查明税负增加原因,主动“送政策上门”。

在国税部门的“保驾护航”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三年多来,青岛所有行业均实现税负下降,部分企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状况也在逐步发生积极变化。从行业整体来看,2016年5-12月份,四大试点行业累计实现增值税应纳税额94.81亿元,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21.14亿元,税负下降18.23%。其中,建筑业减税3.77亿元,税负下降12.40%;房地产业减税1.39亿元,税负下降6.09%;金融业减税5.39亿元,税负下降15.97%;生活服务业减税10.59亿元,税负下降36.64%。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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