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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整治消费市场秩序 相关举报第一时间处置

2018-04-28 07:29:23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消费遇纠纷将先行赔付

昨日,全市召开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多部门决定在全市重点围绕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交通服务、旅游服务、文化娱乐服务、购物服务六大消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消费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市民民生权益。

消费举报第一时间处置

此次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今年年底,涵盖市工商局、市公安、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各执其职,在执法过程中严厉打击破坏消费市场秩序的经营者,消除消费安全隐患。妥善处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发挥诚信监管的作用,让违法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倒逼企业规范经营、守信经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人工值守、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执法队全天候待命等制度,确保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在第一时间得到受理和处置。

强化消费舆情的监控和预警,及时启动“先行赔付”制度,积极化解消费纠纷。要紧抓整治重点,传导压力到位,确保关键部位,突出重点区域,盯紧重点业态,聚焦重点行为,突出执法震慑,对各类影响城市形象、扰乱消费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

餐饮领域消费 >>

每月选定重点方面整治

针对餐饮消费可能出现的问题,截至今年5月,相关单位将强化拉网式检查治理。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每月选定一个重点方面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的集中检查整治行动。从今年6月到11月,每半月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餐饮消费市场集中检查整治行动。

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无营业执照从事餐饮经营行为,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消费者做虚假宣传行为;打击不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住宿领域消费 >>

整治农家乐旅游住宿

集中整治期间,公安部门将加强对旅馆业日常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治安检查,打击藏匿于旅馆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工商部门将重点整治随意取消预订、不履行承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利用虚假或不公平的声明、告示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消费者作虚假宣传行为。市物价局将牵头重点整治住宿消费市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市旅发委将牵头重点整治星级饭店服务质量、软硬件设施设备等达不到国家星级饭店标准的事项,对农家乐旅馆和线上旅游住宿进行管理。

交通领域消费 >>

打击客运车不按线路行驶

市交通运输委将协调各区 (市)政府、功能区管委、街道办事处(镇),加强本辖区内“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周边区域的监管,依据职责做好辖区内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线路班车的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做好全市交通消费领域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随意揽客、旅游包车手续不全等违法经营行为。

旅游领域消费 >>

全面检查“一日游”

对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市场主体、对不规范的旅游合同、对虚假宣传广告和“不合理低价”等进行全面检查。把出境游市场中涉嫌“不合理低价”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对所有出境旅行社和经营出境游的在线旅行社(OTA)企业加强全面检查,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和OTA。

文化娱乐消费领域 >>

存在问题场所要“回头看”

文化娱乐服务领域重点整治标价签、价目表标示与实际内容不符、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行为。对前期整治中存在问题严重的场所,采取回头看,实行联合执法,彻底整治解决。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纳入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名录。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举报电话。

购物消费领域 >>

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围绕市政务热线平台受理的投诉举报,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等相关单位,要严格查处消费者购买生活用品,销售方和生产厂家不执行产品“三包”规定;销售“三无”产品;不提供消费凭证;销售商品中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行为。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开投诉服务电话。

积极扩大案源并提升案件查办精准度,依法查办、及时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 樊蓉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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