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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一严”专项行动 青岛全面清查消费隐患

2018-04-28 09:01:47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岛城六大领域全面清查消费隐患

4月27日,记者从青岛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2018年青岛市针对餐饮、住宿、交通、旅游、文化娱乐、购物等六大消费领域的专项整治,将实施消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严打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一严”)。

青岛的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来青游客激增,青岛的景区压力、住宿容量、餐饮服务、交通出行等各个方面,都面临着比往年更大的挑战,市消费市场秩序整治指挥部明确,将依托“网格化”监管,将问题解决在一线。妥善处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24小时人工值守,确保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在第一时间得到受理和处置,并及时启动“先行赔付”制度,积极化解消费纠纷。 按照专项整治部署,依托“违法行为及早发现、消费纠纷应急调处、举报投诉快速反应、综合执法查处到位、典型案例跟踪曝光和工作失责过错追究”等六项工作机制,聚焦“三点一带、一区多街”等重点区域,紧盯住宿、餐饮等消费纠纷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狠抓短斤少两、欺诈宰客等痼疾顽症。对各类影响城市形象、扰乱消费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

■餐饮消费领域

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无营业执照从事餐饮经营行为,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消费者做虚假宣传行为。打击不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在卫生安全方面,查处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行为,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打击食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等制品行为,以及存在交叉污染、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不合格行为。

■住宿消费领域

市公安局加强对旅馆业日常管理,指导、督促旅馆建立并落实治安管理制度,打击藏匿于旅馆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市工商局重点整治随意取消预订、不履行承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利用虚假或不公平的声明、告示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消费者作虚假宣传行为。 市物价局牵头重点整治住宿消费市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以及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市卫计委牵头重点整治住宿消费市场卫生类问题,包括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是否按照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住宿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游泳场所的卫生质量进行检测,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住宿场所是否定期对集中空调进行清洗、消毒、检测。 市商务局牵头重点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工作。市旅发委牵头重点整治星级饭店服务质量、软硬件设施设备等达不到国家星级饭店标准的事项,对农家乐旅馆和线上旅游住宿进行管理。

■交通消费领域

“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监管区,对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线路班车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客运出租市场领域,整顿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落实《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网约车平台监管,加大对火车站、大型商场周边违规网约车查处力度,加强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现场管理,抓好青岛火车站、火车北站出租车现场监管。 强化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重要景点周边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加强各类交通消费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净化交通消费市场环境,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节庆期间,尤其是小长假、旅游旺季,重点打击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随意揽客、旅游包车手续不全等违法经营行为。

■旅游消费领域

4月至10月,对滨海旅游带秩序进行整治,加强对滨海旅游带消费市场的监管,保证前海一线的旅游消费市场秩序井然。5月至9月开展“一日游”市场专项整治,对经营“一日游”活动的旅行社,重点检查是否与游客签订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委派正规导游带团,是否存在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等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的违法行为。 10月以前,持续开展A级旅游景区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结合今年开展的《青岛市“美丽旅游景区”专项整治方案》,及时督导检查各景区进行整改。

■文化娱乐消费领域

文化娱乐服务领域重点整治标价签、价目表标示与实际内容不符、诱骗消费者交易行为;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行为;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的行为;涉及卖淫、嫖娼、赌博、贩毒及邪教、迷信活动的行为;存在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等内容的不良文化行为。

■购物消费领域

开展重点区域的整治,对“三点一带、一区多街”等关键点位、特色区域加大整治和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对消费者购买生活用品,销售方和生产厂家不执行产品“三包”规定,销售“三无”产品,不提供消费凭证,销售商品中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行为。 严查购物场所中存在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欺诈宰客、虚开或假开发票等问题,严查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业户。畅通维权渠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或者以其他便于消费者知悉的方式,公开投诉服务电话,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依法查办、及时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经营者落实“红黑名单”公示制度,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半岛客户端记者 王媛

[来源:半岛客户端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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