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下单几分钟维权一个月 你被直播带货坑过吗?

2020-06-17 14:34:14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光影

原标题:人民直击:你被直播带货坑过吗?

虚假宣传、货不对板、退换货困难……

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报告指出,直播购物中,部分消费者遭遇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难保障等问题。

你被直播带货坑过吗?

“下单几分钟,维权一个月”

“这个款式非常难买到,只有一处轻微划痕,没有其他瑕疵。大家一定要拼手速!”

3月初,在主播极力推荐下,李菲在二手奢侈品交易平台红布林的直播间里以六千多元的价格,下单了一款此前从未被“种草”过的斜挎包。下单前,李菲两次以文字形式留言询问包面是否有其他瑕疵,主播均表示仅有一处划痕。

“当时还挺开心的,觉得抢到了宝贝。”

李菲收到包后,被泼了一盆冷水:包身有大量划痕,油边破损,包面氧化发黑。“这和直播的时候主播介绍的情况严重不符,如果知道是这样,我绝对不会买。”

李菲认为,直播内容存在隐瞒甚至欺骗,收货当天联系平台客服要求退款,并提供了实物照片和直播视频。客服表示,李菲可将包寄回,平台检查后再作沟通。

3月21日,李菲按要求将包寄回。24日,她接到客服电话,对方表示无法退款,可将包在红布林上转卖,转卖佣金八折。此后,客服提出转卖佣金可降至五折。

“我看直播时多次询问是否有其他瑕疵,主播都说没有,转卖风险不该由我承担。”李菲拒绝转卖,分别在黑猫投诉平台和12315官网进行投诉。4月6日,红布林客服联系李菲,表示工商部门与其进行了沟通,平台同意给李菲全额退款。

4月11日,李菲收到了退款。但对于主播涉嫌隐瞒和欺骗的行为,客服并未告知处理结果。

李菲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在红布林直播间购物,就“掉进了坑里”。她表示今后会慎重选择直播购物。“感觉大家买买买的时候都是一腔热血,冷静下来再看就觉得套路满满。”

记者浏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黑猫投诉、消费保等平台发现,与李菲经历类似的投诉多集中于夸大宣传、货不对板等问题。有网友吐槽:“剁手一时爽,维权火葬场”。

\

网友投诉。黑猫投诉截图

3月3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下称中消协)基于来自12个直播电商平台的5333份消费者样本,发布《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指出,一些主播带货时存在夸大宣传、引导消费者绕开平台私下交易等现象,部分消费者遭遇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难保障情况,卖家与平台之间、直播平台与电商交易平台之间的关系复杂,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合理维权诉求大打折扣。

调查结果显示,37.3%的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按照直播购物流程中的不同环节,可将其划分为宣传、直播、商品、支付方式、物流、售后等关键节点。满意程度最低的是宣传环节。

\

直播电商购物全流程满意度。中消协《报告》

“这样带货涉嫌违法”

在直播间里更容易“剁手”吗?中消协《报告》指出,近七成受访者认为当主播推荐时,如果喜欢就会购买;22.7%的消费者认为如果主播推荐,大多情况下会购买。

以李菲为例,本没有消费计划的她,在听到主播对商品的生动宣传,尤其是“送福利”“限时抢购”等词汇后便忍不住“剁手”了。

“带货主播清楚地知道消费者想要什么。”李菲指出。

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主播的认知相对模糊。《报告》显示,38.5%的消费者认为主播就是经营者,30.8%的消费者认为主播不是经营者,还有30.7%的消费者表示并不清楚主播是何种角色。

\

直播电商行业不满意关键词。中消协《报告》

“主播身份的界定直接影响到相关责任的认定。”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通常情况下,带货主播的身份可视为广告代言人,需要承担《广告法》中规定的相关责任。

据媒体报道,此前某艺人在直播间推荐一款新鲜羊肚菌时称:“你会吃到最新鲜的羊肚菌,这个我跟你说,补身体绝对是滋补最好的,它可以增强抵抗力,益肠菌、助消化、补脑提神、补肾壮阳,给老人吃非常好,年轻人吃也可以,小朋友吃也可以,全都没有问题。”

“这样带货,涉嫌违反三部法律。”邱宝昌指出。

邱宝昌进一步分析:第一,《广告法》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二,《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第三,在描述羊肚菌的功效时,没有区分药用和食用,容易误导消费者该产品可以治病,如果有消费者因这种宣传食用后造成不良后果,则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邱宝昌指出,随着直播平台的快速崛起,带货成为各大平台最重要的流量和销量驱动之一,其野蛮生长背后出现了诸多问题。“主播定位、责任不够明晰,一心想着提高带货量,有的主播触犯法律而不自知。”

新规即将到来

据商务部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网络零售对消费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同时,虚假宣传、主播责任不明晰、数据造假等问题未见断绝。

近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计划于7月正式发布执行。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有三个最关键问题需要在未来标准中予以解决:确立分类监管标准;回答宣传性质问题;解决信用、评价、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

在新标准的规范下,直播电商如何告别野蛮生长?

中消协《报告》指出,“直播电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直播者通过网络的直播平台或直播软件来推销相关产品,使受众了解产品各项性能,从而购买自己的商品的交易行为,可以统称为直播电商。

“直播电商主要环节包括:最上游的产品提供方,消费平台方,MCN机构以及末端的用户。” 艾媒咨询首席分析师张毅指出,“通常带货效果和主播收入主要取决于背后的运作机构,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MCN机构和运营团队。”

公开资料显示,MCN即Multi-Channel Network,是一种多频道网络的产品形态,将内容生产联合起来,在资本的有力支持下,保障内容的持续输出,从而最终实现商业的稳定变现。

张毅认为,不论是出于行业本身的繁荣,还是对相关行为的有效监管,都需重点关注MCN机构的成熟化、合规化。“MCN机构其实就是链接主播和产品方的一个中间环节,产品的推广方。也正是这一中间环节,承担着培养专业主播,维护品牌生态的重要作用。”

“未来的直播电商行业有望往更规范的方向发展:政策监管更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更规范。”张毅指出。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李菲为化名)

[来源:人民网 编辑:光影]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