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多家商业银行公告 严禁信用卡资金用于炒股

原标题:多家银行明确!这笔钱,不能炒股→

记者注意到,8月份以来,有多家商业银行公告,明确表示严禁信用卡资金用于炒股。

8月14日,渭滨农商银行发布公告称,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等。

8月7日,华夏银行发布公告表示,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和现金转账,客户不得将预借现金资金用于任何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活动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股票、有价证券、期货、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购房或进行房地产经营等)。

8月5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告,根据信用卡资金用途管理要求,于2025年9月18日起,将信用卡预借现金转账业务纳入信用卡资金受控金额,对该受控金额进行资金用途管理。转入借记卡内的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及信用卡、博彩及其他违规领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此外,陕西凤翔农商银行、陕西子长农商银行、云南河口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也于近日发布公告,明确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信用卡资金本身是用于个人消费,流入股市存在违规使用资金、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同时,在股市投资存在风险的情况下,投资亏损也会增加持卡人的还款压力,有可能让银行承担更大的不良资产压力。

“银行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卡业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合规经营类和风险管理类指标的权重应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娄飞鹏建议。

记者 丁冬

[来源:央视财经 编辑:赵晓珊]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5 08/20 08:29
· 来源 ·
央视财经
· 责编 ·
赵晓珊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4-2025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