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式”执法是落实依法治税的重要抓手,是拉近征纳互动距离的重要桥梁。采取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可以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纳税人充分说明执法行为作出的理由、依据,进而有效提升税务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一直以来提倡“说理式”执法,以“说清事理、说透法理”的执法方式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税务力度与温度。
邓先生在李沧区经营一家个体工商户,近期因一时疏忽遗忘申报个税,导致无法正常开票。税务部门依照规定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并采用“说理式”执法。税务干部与邓先生面对面沟通,详细向其讲述违法事实,清晰展示相关证据,深入解读法律依据,说明处罚考量因素。事后,邓先生通过12366向税务干部表达了真诚的感谢,他表示虽然被罚款,但税务干部耐心细致的讲解与说理,使他感受到税务部门柔性执法的温度,更让他深刻认识到依法纳税的重要性。
孙女士是经营一家餐馆的小规模纳税人,其误以为顾客用餐后未索要发票便不用申报这部分收入。但实际上,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只要发生了应税销售行为,都需要如实申报纳税。孙女士在接到税务部门补缴税款通知后,前来大厅办理业务,税务干部耐心地告知其未开票收入纳税义务的法律依据、承担后果以及申报方式,手把手辅导孙女士通过电子税务局填写报表,并告知其后续若补开发票,可通过“未开具发票”栏填报负数冲减,避免重复纳税。经过细心交流,孙女士理解并认同如实申报纳税的政策要求,并为税务干部热情的态度和精炼的业务能力点赞。
一次标准规范的“说理式”执法,就是一次深入的普法宣传课。李沧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说理式”执法,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努力让纳税人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文/通讯员 管敏 记者 赵彦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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