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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家银行年报“上锁”,律师解读: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且已涉嫌违反“个保法”

原标题:河北多家银行年报“上锁”,律师解读: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且已涉嫌违反“个保法”

本该一键查阅的年报,如今却被变相“上锁”。6月4日,风口财经记者实测发现,查阅下载衡水银行、保定银行、廊坊银行、邯郸银行财务报告,需要先填姓名、职业、手机号,再等短信验证,甚至要申请密码、等待内部审核。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琦指出,此举已涉嫌违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法》,银行无权以风控为由增设年报查阅前置审批与解锁限制。

当公开披露变成内部审批,当个人信息成为通行凭证,究竟是技术故障、防恶意下载,还是业绩实在拿不出手?

实测年报查阅层层设卡

打开一家银行的官网,找到“投资者关系”,点击“年度报告”,这曾是公众了解银行经营状况最直接的路径。但如今,河北省多家城商行的这一通道已悄然“上锁”。

风口财经记者实测发现,各家银行设置的障碍各不相同。

衡水银行“锁”得最严实。年报查阅直接要求输入密码,且密码不对外公开。记者联系衡水银行客服,被告知“需要做相关的登记(姓名、职业、手机号),反馈到相关部门,再给到回复”。申请是否通过、反馈时间多久,全由银行决定。

廊坊银行官网提供短信验证和图形验证两种方式。短信验证需填写姓名、职业、机构名称、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勾选第三方信息授权。但记者实测发现,即便完整填写信息、通过验证,年报下载页面依旧持续加载,一份87M的文件,3小时仅下载了10.7M。

记者致电廊坊银行客服,工作人员解释称,互联网年报下载受网络波动、浏览器、杀毒软件等因素影响,容易出现文件传输不完整或格式被自动改写的情况,建议更换浏览器。记者表示已尝试市面主流浏览器,均未成功。该工作人员回应称,年报已编制并公开披露,下载遇到的问题应向技术部门反馈。

保定银行设置了信息验证页面,但记者按要求操作后,页面一直提示“信息提交中”,无法下载。记者联系保定银行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此情况并不知情。保定银行客服则告诉记者:“需要接收验证码,是为了保障我行网站的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恶意被下载。由于网站个别板块存在技术故障,正在维护,您可以过段时间再试。”

沧州银行已取消信息验证页面,可在官网上预览年报,但记者并未找到下载界面。

邯郸银行在填写姓名、职业、机构名称、手机号后,记者成功下载了年报。但这恰恰引出了一个问题:这份好不容易拿到的年报,数据本身才是银行最不愿意被看到的东西。

业绩承压或是“上锁”原因

廊坊银行是这场“上锁”风波中最具代表性的样本,它不但是资产规模超3000亿元的城商行,更是公开发债的持牌金融机构,其信息透明度直接影响债券投资者利益。

根据原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网站发布。但在5月22日,国内头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发布关注公告称,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廊坊银行未公开披露2025年度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信息披露报告,并表示已就上述事项与廊坊银行沟通问询,但暂未收到书面回函。

翻看廊坊银行已披露的2024年年报,实现营业收入36.13亿元,同比下降20.82%;归母净利润2.43亿元,同比减少57.24%;不良贷款率2.44%,高于同期全国城商行1.76%的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104.29%,已跌破监管红线。从趋势看,2022年至2024年,该行归母净利润由8.03亿元降至2.43亿元,三年累计降幅超过70%。2025年年报至今无法正常查阅,外界难以判断其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是否已出现实质性改善。

再看邯郸银行。2025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48.59亿元,同比增长28.69%,但净利润仅为5.89亿元,同比下降26.47%。增收不增利的主要原因是信用减值损失高达27.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58%——这意味着,利润空间被资产质量恶化带来的损失显著压缩。与此同时,该行不良贷款率从2024年的1.38%升至1.65%,拨备覆盖率降至109.2%,同样跌破监管红线。

沧州银行的情况相对不同。截至2025年末,该行总资产3258亿元,各项存款2693亿元,各项贷款1947亿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43亿元,同比下降4.42%;实现净利润14.55亿元,同比增长6.03%。虽然营收下滑,但净利润保持正增长。

至于衡水银行、保定银行,年报无法查阅、下载,无法获取其完整的财务数据。

从河北省整体情况看,在可查询到2025年年报的8家城商行中,6家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家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河北省银行业不良率虽从2025年末的2.09%降至2026年一季度末的1.98%,但仍高于全国城商行1.82%的平均水平。

律师解读: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且已涉嫌违反“个保法”

“技术故障”“防范恶意下载”“需要反馈到相关部门”……针对各家银行年报查阅设限,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琦在接受风口财经采访时,逐一拆解了上述做法的法律风险。在他看来,河北多家银行已经踩了两道红线。

第一道红线:信息披露违规。

根据原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2007年第7号令)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确保股东及相关利益人能及时获取年度报告。商业银行应将年度报告置放在商业银行的主要营业场所,并按银监会相关规定及时登载于互联网,确保公众能方便地查阅。”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琦指出,衡水银行对年报设置文档打开密码、要求线下报备审核申领密钥,其他银行强制姓名、职业、机构、手机号填报和短信核验,部分页面验证异常、填报后仍无法下载,实质上通过技术与审批手段变相封锁公开披露通道,完全违背“便捷查阅”强制性监管要求。

张琦强调,即便银行以防范恶意下载、规避不实解读来作为抗辩,现行监管规则未授权银行以风控为由增设年报查阅前置审批与解锁限制,该内部理由不能对抗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道红线:已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其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确立合法性基础,其中第六条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张琦表示,年报查阅的核心功能仅是获取银行已依法应当公开披露的经营信息,姓名、职业、手机号等个人信息与实现该目的之间毫无直接关联,银行完全可以采取图形验证码等无需收集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实现安全防护,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已超越“最小必要”原则。

其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公众查阅银行公示年报,无需与银行缔结民事合同,银行不存在收集姓名、从业单位、手机号的客观必要性,该类信息与查阅年报的行为无任何关联,属于超范围、无依据过度采集个人信息。

当公开披露变成内部审批,当个人信息成为查阅凭证,市场信任的裂痕便已悄然出现。毕竟,锁住的是年报,失去的却是储户与投资者的信心。

(大众新闻·风口财经记者 王雪)

[来源:风口财经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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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04 15:32
· 来源 ·
风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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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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