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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不超28%

2016-09-22 14:45:10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云彩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青岛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青岛范围内的32家城市公立医院和25家县级公立医院参与此次综合改革。

《方案》提出,到2017年年底,我市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体系,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至30%以上;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参保人员实际报销水平稳步提高,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8%以下。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方案》将进一步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首先是理顺政府办医工作体制,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市、区(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其次是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具备条件的公立医院逐步构建以理事会为核心,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执行理事会决策事项,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工作。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与问责制度,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个人负担占卫生总费用28%以下

《方案》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方案》指出,出台我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今年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等不少于13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引导患者合理分流。

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将实现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医疗费用总量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高,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明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中药制剂)总体降到30%以下,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8%以下。

《方案》还规范了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将建立市级公立医院联合采购会商机制和采购联合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议价采购。探讨以市为单位作为采购联合体在平台上自行议价采购。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进一步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30%以上出院病例按病种付费

《方案》指出,全面实行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试点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探讨建立医保支持的肿瘤日间诊疗中心、尿毒症透析中心、日间手术中心等,努力减轻参保患者负担。逐步扩大按病种收费和付费的病种数量。年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30%以上的出院病例实行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50个。2017年,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以按人头付费、服务单元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

同时,支持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应急救助、职工互助保险、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

此外,稳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 90%和 70%以上。对病程较长、住院费用较高、个人负担可能增加的特殊病种,提高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或项目定额标准,确保不增加患者个人负担。

医务人员薪酬不得挂钩业务收入

《方案》指出,要全面实行编制和新增人员备案制。由医院合理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向机构编制部门报备。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并执行用人计划,根据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按规定公开招聘。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方案及公开招聘、直接招聘结果实行备案制。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同时,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工资收入中的比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医院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原则上不再增加公立医院

《方案》指出,将从严控制公立医院总量、床位规模、建设或装修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逐步压缩床位。原则上不再增加公立医院的规模,探索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鼓励部分城市二级公立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护理或康复专科医院。

《方案》指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人才流动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限制,鼓励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全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进全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组建医疗集团。推进远程医疗建设与发展,试点网络医院和远程医学系统建设,建立与国内外名院名校互联互通的远程会诊中心。依托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统一全市质控标准,推进同级、不同级机构之间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同时,还将扩大儿科、产科、精神科、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采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立医院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全科医师儿科专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加强儿科医师队伍建设。

上级医院出方案下级医院来治疗

《方案》指出,年底,各区(市)要全面推进分级诊疗服务模式,逐步扩大分级诊疗开展区域和病种数,以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慢病和常见病为切入点,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进一步增加公立医院通过基层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的号源,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接诊、检查、住院“三优先”服务。到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量的比例达20%以上,2017年达30%以上。逐步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人次。以畅通向下转诊为重点,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到2016年年底,县域内就诊率90%左右。另外,还将筛选中医优势病种,探索中医分级诊疗模式。

同时,将加大医保政策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未经转诊的参保患者适当降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探索建立基于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机制的打包支付方式,促进医联体内部双向转诊。

我市还将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落实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鼓励公立医院专科医师与基层全科医生、护理人员组成工作团队,对下转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负担。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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