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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多项养老新规 日间照料提出短期托养服务

2017-12-21 07:50:49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养老,请按“青岛标准”来

我市养老服务有了多项标准规范。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推进青岛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今年,我市密集编制出台了《青岛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青岛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规范》《青岛市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规范》《青岛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级评定标准》等多项养老服务类的规范文件,让我市各项养老服务实施有章可循。

日间照料提出短期托养服务

《青岛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规范》提出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的服务项目、服务要求、服务管理、设施设备、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

《规范》明确了服务对象为两大类: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并由政府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用的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60岁以上“三无”老年人、特殊群体的老年人;自费购买服务对象有服务需求且自费选择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的老年人。

所谓社区养老服务就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60岁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了17项,分别为咨询、评估、日托、短期托养、助餐、助洁、助浴、陪伴、心理慰籍、代办、助医、康复保健、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交通、维修、志愿者服务等,并明确了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

引人注意的是,短期托养服务的提出,就是要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住宿式养老服务。除了要满足日托服务的基本要求外,还有这些要求:工作人员夜间值班并定时巡逻,做到随叫随到;夜间有值班的医护人员或与周边医院建立绿色急诊通道,确保老人突发疾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协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穿衣、洗漱。

老年人自理能力分为4个等级

《青岛市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规范》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开展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的组织方式、评估内容、方法以及自理能力等级划分标准和评估结果的使用。本标准适用于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公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据悉,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为动态评估。本规范将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分为首次评估、持续评估和复核评估。自理能力评估分为四个部分:即日常生活评估、精神状态评估、感知觉与沟通评估、社会参与评估。综合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这4个一级指标的分级,将老年人能力划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具体要求

《青岛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要求、服务内容、质量控制以及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记者注意到,在日常生活照料服务方面,规范可谓细致入微,服务范围包括老人个人清洁卫生、穿衣、修饰、饮食、如厕、口腔清洁、皮肤清洁护理、压疮预防、便溺护理等。

同时,《标准》对临终关怀服务提出具体要求,临终关怀应满足老人的生理及心理需求,减少老人痛苦及对死亡的恐惧;应具备相应的环境、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临终关怀的服务流程、须知或注意事项;应与相关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帮助老人记录临终遗言,协助老人完成遗体捐献等法律事务;尊重临终老人民族风俗及宗教信仰;提供临终关怀服务应当与相关第三方保持沟通;提供服务完成率100%,相关第三方满意率≥80%。

记者 吴帅 通讯员 宋培廷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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