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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同学惊讶班主任感到痛心

2016-08-06 11:02:30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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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 常升 (左二) 在派出所安慰情绪激动的母亲 (左一) 。

胶州一中学生常升高考志愿被同班同学郭某篡改的事件被曝光后,“熊孩子”郭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一时间,18岁的郭某备受苛责,他会因自己犯下的错受到应有的惩罚,而常升的梦却已被无情击碎。他们是挚友,甚至是同学眼里的那对“兄弟”,到底是什么让他们走到了今天?

在学校里郭某叫常升“兄弟”

4日上午,记者多方寻找,得到了常升所在的胶州一中高三五班几名同学的电话,挨个拨打过去后,多数同学或多或少地表达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平时郭某一直喊常升‘兄弟’。”学生小刘告诉记者,郭某跟常升关系一直很好,课上课下两人的交流也比较多,发生这样的事情,小刘既感到惊讶也很气愤,对一个自己喊“兄弟”的人做下如此不堪的事情,这让他对郭某的人品产生了怀疑。

记者打电话给另外一名学生小王时,其母亲接了电话,她告诉记者,事发之后她和儿子仔细聊了这件事。因为常升和郭某都是体育生,平时和别的学生交流比较少,小王和他们二人关系并不密切,但在小王眼里,郭某并不是一个坏孩子,性格比较外向,和大多数同学都能相处得比较融洽。

常升的班主任肖老师此刻正在吉林老家。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吉林省人,在胶州一中任教已经12年了。高考结束后,一直等到学生们的事情都处理得差不多了,他才回老家,近日也是通过网络知道了这件事,竟然就发生在自己的学生身上,感到非常痛心。

“这两个孩子的成绩虽然不突出,但也不垫底,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显眼。”肖老师说,郭某性格比较开朗,在平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能看出来是一个懂礼貌的孩子,也不怎么调皮捣蛋,“偶尔有违反纪律的行为,那也是这个年龄的孩子都可能会有的,并不出格。”

一开始,肖老师不太相信网上的说法,但公安部门发声后,他不由得不信了。“其实铺天盖地的舆论也有失实的地方,这俩孩子的关系虽然很好,但并不像有些人说的那么好。”肖老师告诉记者,他教了这俩孩子两年,非常清楚二人的关系,俩孩子只是比一般同学的关系更好一点,算不上“密友”。

让常升顺利入学方能解救郭某良心

事情发生在胶州一中,校方也非常关注。4日上午,该校一名副校长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因为这涉及到两个孩子的将来,我们必须谨慎。”该副校长说,事情刚发生时,校方为了保护两个孩子,并不愿意透露过多的细节,如今事件发展到这一步,希望人们能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如何让常升顺利入学上。

该副校长说,郭某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他肯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现在对他再多的苛责也是无用,郭某的错误自会受到惩戒,但他毕竟还是个只有18岁的孩子,一个错误不能毁了他一生。让常升顺利入学也是对郭某良心的解救。”该副校长说,教不严师之惰,校方也会好好总结,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在作弊入刑、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背景下,偷改他人志愿会受到何种惩处?有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可能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处最高10天以下的拘留。与此同时,刑法则指出若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而,“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似乎又与本案的情节有所不同。

若揆诸近年来的类似事件,篡改者或者被行政拘留,或者行为被录入征信系统,都没有因此获罪的。按照法律界的梳理,篡改高考志愿可能涉及三项罪名: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他人个人信息罪。在刑法的视域中,这三项罪名都以“情节严重”为定罪依据,而篡改志愿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相关司法解释暂无明确。郭某最终会被适用何种罪名,处以何种刑罚,仍有待观察。

一件事不能毁掉两个孩子

针对此事,山东省招考院3日就发布声明称,依据有关政策研究提出了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的初步方案,正与各方进行沟通协调。4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处理问题的初步方案目前还不方便透露,“这不是一件小事,牵扯到其他许多部门,需要协调。最终方案能不能实施还不好说。”

对此,陕西师范大学校方表示,“一直在密切关注此事,现在事件又往前推了一步,但是关键性的措施还没有发布。必须根据相关教育主管部门采取的相关措施,学校才能做出自己的安排。”

4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就此事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因为常升的本意是报考陕西师范大学,目前并不是没有机会被补录,但需要大学和招生办等多方协调,至于郭某,虽然已经被陕西师范大学录取,若篡改事实被确认,其录取资格可被取消。

不过,留给常升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据了解,8月12日就是陕西师范大学新生开学的日子。在本报连续报道后,诸多网友也在齐鲁壹点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壹粉028150很宽容地说:“郭同学,也许你只是一念之差,未来还很长,悔恨之余要汲取教训,错了不需要以死谢罪,你们都是孩子,让这件事成为你阳光心路的开始吧,一件事不能毁掉两个孩子!”

@壹粉030734显然觉得篡改志愿的违法成本太低:“(郭某)确实不值得同情和原谅,法律面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要建立法治社会就要有法治精神。要从根本上改变每个人心里的法制观念!每做一件事都要考虑是否违法是否应该这样做!才有真正的法治社会!”

文/片本报记者刘震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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