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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7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

2016-12-27 09:14:10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可可

为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科类代码艺术文为“3”,艺术理为“7”。

(二)编制招生计划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管理,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起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造型基础安排在上午8:30—11:30;色彩基础安排在下午2:00—5:00。

5.评卷。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

6.合格分数线划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2017年1月11日后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1.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7年仍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2.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3.普通高校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若招生院校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成绩,则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详细说明。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考试。

(三)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设置及报名。

2017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向经批准在山东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发放密钥文件(即密码),省外院校可选择上述1个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没有取得密钥的省外院校不能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在山东省考点考试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四)发放合格证。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专业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知考生。各招生院校应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通知考生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山东省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考生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材料,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完整、准确、表述规范,涉及录取原则的部分要清晰、明确、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义。比如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要明确具体的录取原则、招生计划数,该专业录取时是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还是按该专业总计划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等;成绩使用办法要明确,注明是使用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每一次填报志愿录取时只能认可一类成绩(统考成绩、本校校考成绩、其他院校校考成绩)。

四、填报志愿

(一)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

(三)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他院校相同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

(四)考生填报志愿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及专业代号为准。

(五)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普通文理科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他院校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

六、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其他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关联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投档。投档及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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