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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生征兵工作正式启动 入伍可享这些优惠

2017-05-19 07:47:43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大学生征兵工作启动

18日上午,全市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在青岛警备区召开,正式启动我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和“征兵宣传月”活动。

今年,我市大学生征兵总目标为:应征报名大学生人数有新提高,达到在校男性学生数的2%;大学生征集比例有新提高,达到总人数的55%,确保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市的大学生征兵任务。

据悉,去年我市完成3399名新兵征集任务,大学生比例为48%,比2015年提高了7%。今年,全市已有3000余名大学生应征报名,大学生征集比例将再提7个百分点。

据了解,今年我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即日起至6月15日,完成在青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先期征集,与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大学生签订《预征协议》,发放《预定兵通知书》;6月16日至9月10日,利用毕业生典礼、高考志愿填报、领取大学录取通知书等时机开展征兵宣传,抓好高校新生和往届大学毕业生动员征集。

今年5月份是“征兵宣传月”。其间,各级兵役机关和各高校将抽调精干人员,深入课堂、班级、宿舍,进行“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宣传发动,详细介绍今年大学生征兵的政策规定,为大学生们算清参军入伍的“成才账”、“经济账”和“学业账”,激发大学生参军报国热情。

青岛各区(市)征兵政策咨询电话:

市南区征兵办公室:82966722

市北区征兵办公室:85801319

李沧区征兵办公室:87611040

崂山区征兵办公室:88896738

城阳区征兵办公室:87868700

黄岛区征兵办公室:86989838

即墨市征兵办公室:88520142

胶州市征兵办公室:87213493

平度市征兵办公室:87362221

莱西市征兵办公室:88405036

(记者 刘成龙 通讯员 陈兵 王竹善)

新闻链接:大学生征兵相关优惠政策

一、男大学生参军入伍基本程序

1.兵役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以往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2.应征报名。在“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持此表到学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初检初考。军地有关部门对报名大学生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检初考。

4.预征管理。从初检初考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由学校或镇(街道)武装部统一登记造册,加强管理教育。

5.预定兵。6月中旬前,区(市)兵役机关组织在青报名大学生进行体检、政治考核,并与合格人员签订预征协议,发放《预定兵通知书》。

6.复检复审。8月底,区(市)兵役机关组织预定兵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体复检和政治复考。

7.审批定兵。9月上旬,区(市)征兵办公室召开定兵会议,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大学生择优定兵。

8.起运报到。9月5日起,组织定兵人员起运报到。

6月底前未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男性大学生,在8月5日前仍可以进行报名应征。

二、女大学生参军入伍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通过“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

2.确定初选对象。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自动确定初选预征对象。

3.初检初考。初选预征对象持相关证件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初检初考。

4.体格检查。通过初检初考者,按兵役机关通知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5.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且综合素质考评分数较高者,参加政治考核。

6.审批定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均合格者,兵役机关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伍对象。

三、大学生入伍的主要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士兵的“成才账”

一是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

二是可以报考军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高校新生即当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入高校直接入伍可保留学籍,入伍一年半后可报考军校。

三是可以优先选取士官。对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即大专学历士兵服役2年后直接选取为初级士官中士第一年;本科学历士兵服役2年后可直接选取为初级士官中士第二年。

(二)大学生士兵的“经济账”

一是国家补偿资助入伍大学生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返还、贷款代偿或学费资助,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根据学费实际缴费金额确定)。

二是享受津贴工资待遇。义务兵服现役两年期间,第一、二年基本津贴分别为850、950元,有班长、副班长职务的,津贴分别增加280元、200元。服役2年转士官服现役期间,初级士官下士工资约为4300元,初级士官中士工资约为5500元,中级士官上士工资约为6300元(不含特殊岗位津贴)。

三是享受优待安置政策。2016年各区(市)优待金标准都在17000元左右,到西藏、新疆服役的,分别按此标准的3倍、2倍发放。在青入伍的大学生(包括新生、在校生、毕业生)增发30%的优待金。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部队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地方政府发放标准按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学生士兵的“学业账”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二是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基础上适度扩大。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七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八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九是退役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复学或入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相关政策调整、变更请以国家、军队以及各地正式法规文件为准,请及时咨询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兵役机关)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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