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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小学生都要配育人导师 家访率要达到100%

2017-09-15 07:42:39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我市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 导师有五项任务家访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昨天,市教育局出台《青岛市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的意见》,全市中小学生每人都要配备一名育人导师。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每学期育人导师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沟通不少于3次,家访率应达到100%。

育人导师有“五承包”

市教育局要求,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核心、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不断拓展全员育人的渠道,积极发挥学校家委会作用,广泛吸收社会育人资源,壮大育人导师队伍,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联合育人模式,不断提升育人实效。

育人导师的主要任务包括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和成长向导,其中学业辅导要定期帮助学生进行学业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指导学生自主制订学习与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端正学生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力,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改进学习策略和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

心理疏导要通过个别谈心、座谈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受导学生心理状况,疏导学生不良情绪,化解学生心理压力,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成长中的挫折和烦恼,培养学生拥有阳光心态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生活指导要经常性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掌握学生在家庭中的表现,配合家长指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培养学生自制、自主、自理能力。成长向导要帮助学生分析自身优缺点,全面认识自我;明确发展方向,不断完善自我。根据学生个性特点,做好学生生涯规划指导,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引路和奠基。

育人导师要百分百家访

根据要求,每学期由学校根据教职工育人能力和实际情况,广泛吸收社会、家长育人资源,确定公布学校各班级育人导师名单,通过师生互选为班级中每名学生配备育人导师。通过家访等多种家校合作方式,定期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交流沟通学生在校在家表现,相互配合和支持,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每学期育人导师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沟通不少于3次,家访率应达到100%。完善教师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将教师承担育人导师和学科德育情况纳入考核项目,在年度考核时既考察教师的教学工作,又考察其育人工作。

(记者 臧旭平)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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